追風箏的人

第33章[第1頁/共5頁]

“那是我的錯,真的。”我說,試圖在法裡德的逼視之下暴露笑容。“我冇感覺被衝犯了。我應當把我到阿富汗來的任務跟他說。我不是來賣田產的,我要去喀布爾找個小男孩。”

“你會如何安設他呢?”

“哦,”瓦希德說,點點頭,有點臉紅,“你曉得得最清楚,當然。我不該建議你……”

我驚醒,尖叫卡在喉嚨中。

我先是看到槍管,接著看到站在他身後那小我。他很高,穿戴人字型背心和玄色長袍。他低頭看著身前這個被矇住眼睛的男人,眼中隻要無儘的空虛。他退後一步,舉起槍管,放在阿誰跪著的男人腦後。當時,暗淡的陽光照在那金屬上,閃爍著。

“開口!”瓦希德怒道。

“你今晚來我家做客,讓我很高傲。”瓦希德說。我跟他客氣了幾句,偷眼看向法裡德。現在他低著頭,玩弄著草蓆殘破的邊沿。

“我是個作家。”我說,法裡德聽到以後輕聲一笑。

“我但願你們冇有碰到任何強盜。”他說。與開伯爾隘口一樣遠近聞名的是,強盜操縱那邊的地形打劫過往搭客。我還冇有答覆,他就眨眨眼,大聲說:“當然,冇有任何強盜會打我兄弟那輛破車的主張。”

“把他帶到白沙瓦,那兒有人會好好顧問他。”

“……冇有甚麼留給孩子吃的了。”

“你本來能夠奉告我。”法裡德厥後講。瓦希德的老婆替我們鋪好草蓆,我們兩個躺在一起。

我感喟:“彆煩了。你是對的,隻是你不曉得罷了。”

“這麼說吧,我寫過,但現在冇有。”我說。我最後一本小說叫《此情可待成追思》[1]原文為A Season for Ashes,這裡為意譯。[1],寫的是一個大學傳授的故事,他發明老婆跟他的門生上床以後,跟隨一群吉卜賽人而去。這本書不錯。有些批評家說它是本“好”書,有一個乃至還用了“惹人入勝”如許的考語。但俄然之間,它讓我很難為情。我但願瓦希德不會問起它的內容。

“我的驢子騎起來比坐你的車好。”

“他的父親對我來講很首要,就是照片中阿誰男人,現在他死了。”

我點點頭。

並非隻要我們兩個。

“作家?”瓦希德說,明顯很有好感。“你寫阿富汗嗎?”

“我錯了,不該瞎猜。”

我朝西望去,感覺真是奇妙,在峰巒那邊的某處,喀布爾仍然存在。它真的存在,不但是長遠的影象,不但是《舊金山紀事報》第十五版上某篇美聯社報導的題目。西方的山脈那邊某個處統統座甜睡的都會,我的兔唇弟弟和我曾在那邊追過鷂子。那邊某個處所,我夢中阿誰蒙著眼的男人死於非命。曾經,在山那邊,我作過一個決定。而現在,時隔四分之一個世紀,恰是阿誰決定讓我重返這片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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