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華史:青春誌

第2章 情人[第1頁/共11頁]

最簡樸的解釋,是人神有彆。

落葉各處,

情種巫臣

這事終究鬨得沸沸揚揚。《詩經·陳風》中的《株林》,便是當時百姓群情此事的諷刺詩。這詩說:我們國君為甚麼要去株林?誰都曉得那邊住著甚麼人。他是去看子南(夏姬之子夏征舒)的吧!第二天早上,他在那邊吃點心。

是以,婚外戀和一夜情,幾近任何民族和期間都有,社會也常常睜隻眼閉隻眼。風騷不是罪惡,隻要不弄得像夏姬那樣雞飛狗跳就行。

偷情在周朝也是常有的事。比如召南的《野有死麕》(麕讀如軍)中,一名獵人就在山裡跟小妞一見鐘情。獵人用方纔打到的獐子(麕)作定情禮品,兩人便一起走進了樹林。隻不過那小妞說——

有逼婚的,另有逼人私奔的。《王風·大車》中一個女子就這麼說——

這確乎是“禍水”。

女孩如此,男孩也一樣。比如《靜女》中的衛國小夥,與女人相約在城角。但是左等不來,右等不來,害得他搔首盤桓。最後,躲起來的女人露麵了,還送給他一支彤管、一棵青草,這可真是喜出望外——

究竟上,有男女便有性愛,有婚姻便有偷情。因為正如恩格斯所說,一夫一妻的軌製“決不是小我性愛的成果”。真正的熱戀,性打動的最高情勢,是中世紀的“騎士之愛”。騎士和戀人睡在床上,門外站著衛士,以便一見晨光就催促他溜之大吉。恩格斯乃至以為上帝教會製止仳離的啟事是——

當然,襄老的屍身和被俘的楚國王子,也被晉國償還了。但這是在巫臣叛逃後的第二年(魯成公三年),跟巫臣和夏姬一毛錢乾係都冇有。

比統統事情都首要的,

因而,《齊風·雞鳴》中就有瞭如許一番對話——

一是愛情,二是戰役。[19]

我想私奔,

是啊,愛,並不分春秋。並且隻要心動,鄭國的女孩子就會明顯白白說出來。說,有委宛的,也有搞笑的,比如《山有扶蘇》——

夏姬成為美人,

夏姬備受爭議,海倫無窮風景,這是為甚麼?

與巫臣連絡後的夏姬是幸運的。晉國老太太反對迎娶的兒媳婦,就是他們的女兒。固然與巫臣相愛時,夏姬已五十高低,但好歹比及了真愛。實際上,夏姬成為美人,本來是上天的安排。可否碰到德義之人,實在由不得本身。她的所作所為,不過但願能夠主宰本身的運氣,是以平生都在等候和儘力。在巫臣之前隻碰到乾才或人渣,那不是她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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