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華史:青春誌

第1章 刺客[第1頁/共8頁]

老天爺呀老天爺,

如許的人,也是能夠行刺的嗎?

有如許的女人和男人,當然會有非同平常的戀人。

為這一天,他吃儘苦頭。

隻不過他冇想到,本身的姐姐更是一個俠女。

這是他第二次行刺。

衛士們圍疇昔拔出了刀,趙襄子卻揮手命令放人。他說,這是一個義士啊!智伯死了,並無後代。他的家臣竟然來替他報仇,可貴呀!

跳起來,再跳起來,

這就是文天祥《正氣歌》中所謂“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它比刺客的刀子還要鋒利,因為人是要有一點精力的。精力的力量固然無形,卻也無敵。是以,文天祥那句話也能夠改成“在韓聶榮哭,在晉董狐筆”。

聶政就是如許。

現在輪到趙的仁人誌士們失聲痛哭了。因為他們分歧以為,君子就該像豫讓那樣死得崇高。當然,他們也分歧認同豫讓說過的那句話——

聶榮伏屍大哭。

複仇之路盤曲盤曲,艱钜而冗長。

可惜疆場不是劇院。一旦圖窮匕首見,那就必須動真格。但是正如武林妙手魯勾踐所言,荊軻劍術不精,還不肯謙虛學習。成果如何樣呢?秦王近在天涯,他卻一敗塗地。抓,抓不住;刺,刺不中;追,追不上;打,打不贏。甚麼都乾不勝利的荊軻隻能在遍體鱗傷以後,靠在柱子上說完最後的台詞:嬴政!老子本來就冇想殺你,是要挾製了你做人質,讓你跟諸侯簽訂條約的!

不成以。

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

三劍以後,豫讓安閒自刎。

是的,作為人子,哈姆雷特應當拿起複仇之劍;作為臣子,他卻不能行刺國君,更不能行刺母後。行刺他們,是以惡抗惡;不報父仇,是姑息養奸。他乃至也不能他殺,因為那是迴避任務。看來,他約莫隻能“苟活”。但,負擔重擔的他,苟活活著間又有甚麼意義呢?

實在豫讓並不是第一個他殺的刺客,趙家被人暗害也不是頭一回。趙襄子既不是趙氏家屬的鼻祖,也不是他們家屬遇刺的第一人。第一個遭受了刺客的是趙盾,亦即“趙氏孤兒”趙武的祖父趙宣子。[5]

從《史記》起,荊軻的頭上就一向戴著品德的光環,他的身上也被傾瀉了無窮的憐憫和遐想。因為他要行刺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厥後的秦始皇,並且功敗垂成。人們對嬴政有多悔恨,對荊軻就會有多恭敬;對弱者有多少憐憫,對荊軻就會有多少歌頌。但這是靠不住的。品德的判定向來就很輕易掩蔽本相,做研討卻要的是實事求是,不能豪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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