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與人相處的基本技巧(4)[第2頁/共5頁]
說完,我取出一張信紙,在中間畫好一條豎線,分為兩欄,一欄的上端寫上“利”,另一欄的上端寫上“弊”。在“利”的下邊我寫上“舞廳空出來”幾個字,然後我對他說:“你能夠空出大廳,出租給其彆人開舞會,如許所得的房錢要比出租給我們這類演講的人所得的房錢多很多。如果我在這一季度占用舞廳20個早晨,那你必然會落空這筆利潤。”
讀完這封信以後,擔負西來吉亞公司發賣經理的維米蘭先生寫了上麵這些定見給我:
“這封信所產生的實際結果,與對方的企圖恰好相反。這封信在一開端就講貨運站的困難。而我們並不體貼這些。接著他們要求我們合作,卻一點也冇有想到,對於我們來講是否有任何的不便。在最後一段提到,如果我們合作,能夠使我們的卡車敏捷返回,幷包管我們的貨色能在收到之日發送出去。換言之,對方在最後才提到我們所最存眷的事,是以這封信的團體結果,隻會讓人產生敵對,而不是合作的心機。”
總監 某某謹啟
在此我要重述亨利·福特所說的一句忠告:“如果勝利有甚麼法門的話,那就是站在對方的態度來對待題目,如同用你本身的觀點看事情一樣,並要具有審時度勢的才氣。”
(你是不是又大又富,並且遙遙搶先。那又能如何樣?即便你的公司有天下汽車公司、天下電氣公司以及陸軍總部合起來那樣大,也和我冇甚麼乾係。隻要你有蜂鳥那麼一點兒一知半解的大腦,你就該清楚我所體貼的隻是“我”有多大,而不是你有多大。統統這些關於你巨大的勝利談吐,在我看來都非常的纖細,並且毫不首要。)
如果當時我像淺顯人那樣,直接闖進他的辦公室說:“你們是甚麼意義?明顯曉得入場券已經印好了,告訴已經公佈,卻要增加3倍房錢,真是豈有此理?你這是甚麼意義,百分之三百!太荒誕了!我回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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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籌算勸某小我去做某件事情。在你開口之前,無妨先問問本身:“我如何才氣使貳心甘甘心腸‘要’做這件事呢?”
(“優先工具”,你膽量可不小!你大吹大擂本身的公司,卻讓我感覺本身微不敷道——然後你要我將你列入“優先”的名單,而你卻連個“請”字都不說。)
“你看,我們百口人激起了迪米內心激烈的慾望,如果當時我們采納會商或逼迫的體例讓他去上幼兒園,是底子冇法做到這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