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

第8章 仲秋紀第八[第2頁/共4頁]

吳闔廬選多力者五百人,利趾者三千人,覺得前陳,與荊戰,五戰五勝,遂有郢。東征至於庳廬,西伐至於巴、蜀,北迫齊、晉,令行中國。

仲秋

昔者秦繆公乘馬而車為敗,右服失而野人取之。繆公自往求之,見野人方將食之於岐山之陽。繆公歎曰:“食駿馬之肉而不還喝酒,餘恐其傷女也!”於是遍飲而去。處一年,為韓原之戰。晉人已環繆公之車矣,晉梁由靡已扣繆公之左驂矣,晉惠公之右路石奮投而擊繆公之甲,中之者已六劄矣。野人之嘗食馬肉於岐山之陽者三百有餘人,畢力為繆公疾鬥於車下,遂大克晉,反獲惠公以歸。此《詩》之所謂曰“君君子則正,以行其德;君賤人則寬,以儘其力”者也。人主其胡能夠無務行德愛人乎?行德愛人,則民親其上;民親其上,則皆樂為其君死矣。

凡軍,欲其眾也;心,欲其一也。全軍一心,則令可使無敵矣。令能無敵者,其兵之於天下也,亦無敵矣。古之至兵,民之重令也,重乎天下,貴乎天子。其藏於民氣,捷於肌膚也,深痛執固,不成搖擺,物莫之能動。若此則敵胡足勝矣?故曰:其令強者其敵弱,其令信者其敵詘。先勝之於此,則必勝之於彼矣。

是月也,養朽邁,授幾杖,行麋粥飲食。乃命司服具飭衣裳,文繡有常,製有小大,度有短長,衣服有量,必循其故,冠帶有常。命有司申嚴百刑,斬殺必當,無或枉橈,枉橈不當,反受其殃。

作者:呂不韋

夫兵有大抵,知謀物之不謀之不由也,則得之矣。專諸是也,獨手舉劍至罷了矣,吳王壹成。又況乎義兵,多者數萬,少者數千,密其躅路,開敵之途,則士豈特與專諸議哉!

凡兵,欲急疾捷先。欲急疾捷先之道,在於知緩徐遲後而急疾捷先之分也。急疾捷先,此以是決義兵之勝也。而不成久處,知其不成久處,則知所兔起鳧舉死<歹昬>之地矣。雖有江河之險則淩之,雖有大山之塞則陷之。並氣專精,心無有慮,目無有視,耳無有聞,一諸武罷了矣。冉叔誓必死於田侯,而齊國皆懼;豫讓必死於襄子,而趙氏皆恐;成荊致死於韓主,而周人皆畏;又況乎萬乘之國而有所誠必乎?則何敵之有矣?刃未接而欲已得矣。仇敵之悼懼憚恐、單蕩精力,儘矣,鹹若狂魄,形性相離,行不知所之,走不知所往,雖有險阻要塞、銛兵利械,心無敢據,意無敢處,此夏桀之以是死於南巢也。今以木擊木則拌,以水投水則散,以冰投冰則沈,以塗投塗則陷,以疾徐前後之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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