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

第11章 仲冬紀第十一[第1頁/共5頁]

五曰:智以是相過,以其長見與短見也。今之於古也,猶古之於後代也;今之於後代,亦猶今之於古也。故審知今則可知古,知古則可知後,古今前後一也。故賢人上知千歲,下知千歲也。

三曰:士議之不成辱者,大之也。大之則尊於繁華也,利不敷以虞其意矣。雖名為諸侯,實有萬乘,不敷以挺其心矣。誠辱則有為樂生。若此人也,有勢則必不無私矣,處官則必不為汙矣,將眾則必不撓北矣。忠臣亦然。苟便於主利於國,無敢辭違,殺身出世以徇之。國有士若此,則可謂有人矣。若此人者固可貴,其患雖得之有不智。

晉平公鑄為大鐘,使工聽之,皆覺得調矣。師曠曰:“不調,請更鑄之。”平公曰:“工皆覺得調矣。”師曠曰:“後代有知音者,將知鐘之不調也,臣竊為君恥之。”至於師涓而果知鐘之不調也。是師曠欲善調鐘,覺得後代之知音者也。

是月也,農有不保藏積聚者,牛馬畜獸有放佚者,取之不詰。山林藪澤,有能取疏食田獵禽獸者,野虞教誨之。其有劫奪者,罪之不赦。

魏公叔座疾,惠王往問之,曰:“公叔之病,嗟!疾甚矣!將柰社稷何?”公叔對曰:“臣之禦庶子鞅,願王以國聽之也。為不能聽,勿使出境。”王不該,出而謂擺佈曰:“豈不悲哉?以公叔之賢,現在謂寡人必以國聽鞅,悖也夫!”公叔死,公孫鞅西遊秦,秦孝公聽之。秦果用強,魏果用弱。非公叔座之悖也,魏王則悖也。夫悖者之患,固以不悖為悖。

衛懿私有臣曰弘演,有所於使。翟人攻衛,其民曰:“君之所予位祿者,鶴也;所貴富者,宮人也。君使宮人與鶴戰,餘焉能戰?”遂潰而去。翟人至,及懿公於榮澤,殺之,儘食其肉,獨舍其肝。弘演至,報使於肝,畢,呼天而啼,儘哀而止,曰:“臣請為襮。”因他殺,先出其腹實,內懿公之肝。桓公聞之曰:“衛之亡也,覺得無道也。今有臣若此,不成不存。”於是複立衛於楚丘。弘演可謂忠矣,殺身出世以徇其君。非徒徇其君也,又令衛之宗廟複立,祭奠不斷,可謂有功矣。

荊莊哀王獵於雲夢,射隨兕,中之。申公子培劫王而奪之。王曰:“何其暴而不敬也?”命吏誅之。擺佈大夫皆進諫曰:“子培,賢者也,又為王百倍之臣,此必有故,願察之也。”不出三月,子培疾而死。荊發兵,戰於兩棠,大勝晉,歸而賞有功者。申公子培之弟進請賞於吏曰:“人之有功也於軍旅,臣兄之有功也於車下。”王曰:“何謂也?”對曰:“臣之兄犯暴不敬之名,觸滅亡之罪於王之側,其愚心將以忠於君王之身,而持千歲之壽也。臣之兄嘗讀故記曰:‘殺隨兕者,不出三月。’是以臣之兄驚懼而爭之,故伏其罪而死。”王令人發平府而視之,於故記果有,乃厚賞之。申公子培,其忠也可謂穆行矣。穆行之意,人知之不為勸,人不知不為沮,行無高乎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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