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媽媽勝過好老師――一個教育專家16年的教子手記

第35章 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8)[第1頁/共4頁]

另有一種環境要重視。我見過一名家長,她不消款項等物質的東西來嘉獎孩子,她用“時候”來嘉獎。她十二歲的兒子喜好上彀,她一心要孩子好好學習。她厥後想體例,規定兒子每次測驗,隻要有一門課85分以上,就嘉獎兩個小時上彀時候。

註釋:

“對孩子來講,一旦感覺某件事情是任務,他就會同時有苦役感。如許做下來,到他終究買上山地車時,遊戲的興趣多數已被大大地傷害。如果過一段時候他對遊戲的興趣又起來了,你能夠按如許的思路設想下一個‘嘉獎’。重視在全部過程中不要讓孩子發覺你的實在企圖。”

比如圓圓第一次縫了件布娃娃的衣服,我樸拙地表揚她,當她已經縫到第四件時,我就不需再用“你縫得真好”如許的話嘉獎她。我說:“你的針腳縫得更均勻了,邊線縫得比上一件還直。”如許的表揚話她聽起來就比叫實在,能帶來成績感。

在孩子的學習上利用鼓勵手腕,必然要考慮體例和學習之間的內涵乾係,不要讓這二者構成牴觸。一樣是買旱冰鞋,如果換個做法,則結果會好很多。

在生長孩子各種傑出操行風俗中,胡亂嘉獎不會對孩子的翱翔產生助力,反會成為掛在孩子翅膀上的石塊。“考好了不嘉獎”恰是為了製止給孩子幫倒忙。

[2](蘇)蘇霍姆林斯基,《給西席的建議》,杜殿坤編譯,教誨科學出版社,1984年6月第2版,343頁。

[11](美)費洛姆,《為本身的人》,孫依依譯,三聯書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180頁。

表揚的話說得過甚了,不如不說。家長對孩子樸拙的賞識有各種表示的渠道,除了直接的嘉獎,也能夠通過平常餬口中點點滴滴的小事表達出來。不打擊孩子和不過分表揚孩子,意義實在差未幾,都是家長不去擾亂孩子的自我認知。

[7](蘇)蘇霍姆林斯基,《給西席的建議》,杜殿坤編譯,教誨科學出版社,1984年6月第2版,200頁。

[8](美)費洛姆,《為本身的人》,孫依依譯,三聯書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41頁。

這個設法從大要上看來有事理,既能夠讓孩子儘力學習,又能滿足他的上彀要求。她的體例在最後時彷彿見到了結果,孩子有幾門課考到了85分以上,她就踐約嘉獎了孩子“時候”。孩子很歡暢。但時候一長,孩子並冇有像假想中的那樣“85分以上”越來越多,倒是越來越少了,而上彀的慾望一向冇少。為這事又和她產生著越來越多的牴觸。終究這個嘉獎計劃宣佈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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