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

第28章 (3)[第2頁/共4頁]

蒲月,丙寅,葬高帝於長陵。初,高祖不修文學,而性明達,好謀,能聽,自監門、守兵,見之如舊。初順民氣作三章之約。天下既定,命蕭何次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定則程,叔孫通製禮節;又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金匱、石室,藏之宗廟。雖日不暇給,規摹弘遠矣。

酂文終侯蕭何病,上親身臨視,因問曰:“君即百歲後,誰可代君者?”對曰:“知臣莫如主。”帝曰:“曹參何如?”何頓首曰:“帝得之矣,臣死不恨!”秋,七月,辛未,何薨。何置田宅,必居窮僻處,為家,不治垣屋。曰:“後代賢,師吾儉;不賢,毋為勢家所奪。”

秋,八月,戊寅,帝崩於未央宮。大赦天下。玄月,辛醜,葬安陵。

臣光曰:為人子者,父母有過則諫;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安有守高祖之業,為天下之主,不忍母之殘暴,遂棄國度而不恤,縱酒色以傷生!若孝惠者,可謂篤於小仁而未知大誼也。

夏,蒲月,立閩越君搖為東海王。搖與無諸,皆越王句踐以後也,從諸侯滅秦,功多,其民便附,故立之。都東甌,世號東甌王。

是歲,蜀湔氐反,擊平之。

秋,七月,都廄災。

太後令永巷囚戚夫人,髡鉗,衣赭衣,令舂。遣使召趙王快意。使者三反,趙相周昌謂使者曰:“高帝屬臣趙王,趙王幼年,竊聞太後怨戚夫人,欲召趙王並誅之,臣不敢遣王。王且亦病,不能奉詔。”太後怒,先令人召昌。昌至長安,乃令人複召趙王。王來,未到;帝知太後怒,自迎趙王霸上,與入宮,自挾與起居飲食。太後欲殺之,不得間。

省法律妨吏民者;除挾書律。

秋,七月,乙亥,未央宮淩室災;丙子,織室災。

七年癸醜,公元前一八八年冬,發車騎、材官詣滎陽,太尉灌嬰將。

己巳,太子即天子位,尊皇後曰皇太後。

春,正月,癸酉,有兩龍見蘭陵家人井中。隴西地動。

以周勃為太尉。

帝以朝太後於長樂宮及間往,數蹕煩民,乃築複道於武庫南。奉常叔孫通諫曰:“此高帝月出遊衣冠之道也,子孫何如乘宗廟道上行哉!”帝懼曰:“急壞之!”通曰:“人主無過舉。今已作,百姓皆知之矣。願陛下為原廟渭北,衣冠月出遊之,益廣宗廟,大孝之本。”上乃詔有司立原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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