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第四章蒙卦[第1頁/共3頁]

爻辭剖析

上九是陽爻在上,這裡講教誨體例過甚了。為甚麼?擊蒙比發矇還要短長。在初九時,就講了不能過,不然“以往吝”。到上九,最後一爻,顛末端三個陰爻過後,柔後有剛,一下子又剛得過甚。這個教誨體例一過,體例不當就倒黴,倒黴就會使被教誨者產生逆反心機,自暴自棄。你不但冇把他教誨好,反而使他產生了逆反心機,逆反了,不成才反而會成寇,以是說不能使他成了“寇”。利,是無益。

象曰:勿用娶女,行不順也。

“用說桎梏”則指的是擺脫手銬腳鐐,隱喻不停止束縛而使之處在一種聽任自流的狀況,如果如許做的話,其成果隻會是“以往吝”了。

因為無知者接管發矇,以是亨通。“蒙”首要講了兩層意義,一是無知,二是發矇。“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意義是講教誨的本身是人類的本能和需求,不是被動的,是主觀的。就彷彿占卜一樣,最後心中是非常虔誠的,但一樣一個題目接二連三去占卜,便有了輕瀆的懷疑。占卜是很崇高的,很純潔的。這裡是用它來比方教誨的崇高和嚴厲。“利貞”申明不管是肄業者還是教誨者都應當守正,守住一顆至誠之心。肄業者要有一顆至誠之心,一顆純真的心;教誨者,實施教誨也不能從傍門左道去教誨人,要做到誠懇。

上九:擊蒙;倒黴為寇,利禦寇。

六三:勿用娶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六五:童蒙,吉。

“納婦吉”,婦,看起來是指六三,六三是陰爻,也指婦人,但這個處所實際並不是指真正去娶一個女人做老婆,實際上是借指教誨者所采取的教誨工具必須遍及。婦者,母也。她不是少女,而是已為人母。

六三陰爻居陽位,不正不中。本來與上一卦的上九是呼應的,遵循法則來講,如果求婚的話,應當是上九那一陽爻向她求婚,他們倆比較合適,少女和少男嘛。但是她違背了這個法則,她還迷戀她身邊的九二,申明她違背了法則。率性而為則順,隻要保持本質,適應天然的規律,就不會有事;不然為好處所引誘,背順為逆,則不會有好成果。

君子學此卦乃至用,應當果行育德。泉水始出,微細遲緩,但其行果斷,雖險不避。山是靜止的,泉水自山下湧出,無有窮儘。君子的行動必須像水之必行,果斷不疑,君子之修德要像水之有本,根底深厚。這就比如民氣一樣,最後清瑩得空,但是一旦打仗到、熟諳到各種百般的事物,常常會變得溝壑百端,不過因處在一種無知的狀況下,還是能夠砥礪的,隻要勇敢地去請教,填平溝壑,一樣能夠獲得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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