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第十章履卦[第1頁/共4頁]

《雜卦傳》說:“履,不處也。”

“禮,履也。以是事神致福也。”履就是禮,就是當時社會人們立品處世的原則。這裡有兩層意義:一層,是指人的實際和行動,這是外在的;內涵的就是禮與理。這個禮與理是實際與行動的原則,不管你去實際甚麼,乾甚麼事,你的一言一行必須合於禮和理。以是這個履就是禮和行動、表與裡的同一。

“九五,夬履貞厲”。夬是剛決、定奪的意義。在“彖辭”中講:“剛正中,履帝位而不疚,光亮也”,實際上就是指這一爻。但這一爻與“九五”爻的法則相反,前麵每次講到“九五”不是吉,就是無咎,或是元吉。唯獨這裡是“貞厲”,厲,就是艱險。這是為甚麼呢?“履”就是很定奪地去踩那虎尾,既然是這麼定奪,為甚麼另有傷害呢?因為這裡的定奪太果斷了,這裡的陽居陽位過於剛了,以是作起判定來,能夠向過於剛的阿誰方向傾斜,這就是“貞厲”,“位合法也”。這又是如何回事呢?因為這裡畢竟還是居中正之位,居中與居正。彆的一麵,就是因為當權(九五是君位),有定奪權,以是也就有能夠做犯弊端的定奪。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九四:履虎尾,終吉。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九五:夬履,貞厲。

初九:素履,往無咎。

如果如許去“履虎尾”,老虎絕對不會不咬它,凶是必定的。“武報酬於大君”,是指出另一種環境。武人是剛暴之人,其才雖弱,其誌卻剛烈,他能夠不顧強弱,英勇直前。如許的人如果在一名足智多謀的大君即天子的帶領下,充分闡揚他英勇不怕死的好處,或許是可取的,無益的。六三陰柔而不中不正,卻不曉得本身有致命的缺點,執意冒險前行,無異於履危蹈禍。就彷彿眇者自發得能視,跛者自發得能行一樣。但是在智者看來,這和“瞽者騎瞎馬,半夜臨深池”差未幾。象辭警告以兩個“不敷”,喚醒人們萬勿強不能覺得能。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人,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亮也。

“上九,視履考樣,其旋元吉。”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說:“凡統言則災亦謂之祥,析言則善者謂之祥。”考祥,考查、總結其休咎。

九四,是陽爻居陰位。“履虎尾”,這裡又是講履虎尾。“終吉”,這裡也是吉。為甚麼呢?因為這裡有這個詞。是害怕的模樣,因為驚駭,以是就保持了一個警戒性,以是就不會盲動。這裡的“九四”是一種如履薄冰的心態。“九四”為甚麼能做到這點呢?“九四”是以陽居陰位,看起來既不中也不正,但它是居陰柔之位,以是它是陽中有柔。“九四”是本身就很剛烈,它居在柔位,申明環境本身就平和,以是它是裡剛外柔,剛而能柔,以是能得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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