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簡史

第33章 將漢帝國理論化的哲學家:董仲舒(2)[第1頁/共4頁]

董仲舒的三統說也對每個朝代的統治有所限定。一個皇家,不管多麼好,其統治時候是有限的。起點一到,它就得讓位給新朝,新朝的建立者又是受新命於天的。儒家就是用如許的一些辦法,試圖對獨裁君主的絕對權力加以束縛。

從目標論上講,人間的政治不對必定使天活力,發怒。天怒的表示,是通過天然界的災異,諸如地動、日蝕、月蝕、水災、水患。這都是天的警告,要人主改正弊端。

照董仲舒說,直接擔當週朝的既不是秦朝,也不是漢朝。他斷言,實際上是孔子受天命繼周而正黑統。孔子不是實際的王,倒是合法的王。

何休申明的門路,是孔子從本國做起,進而治平天下。這條門路,與《大學》申明的治國平天下的步調類似。以是在這一方麵,《春秋》成了《大學》的例證。

汗青哲學

王者受命於天的學說並不是新學說。《書經》中已有此說,孟子則把它說得更清楚。但是董仲舒把它歸入他的團體的天人哲學中,使之更加明白了。

董仲舒分春秋期間(公元前722年至前481年)為三世:孔子所見世,所聞世,所傳聞世。據董仲舒說,孔子作《春秋》時,用分歧的詞語記錄這三世產生的事件。通過這些分歧的“書法”便能夠發明《春秋》的“微言大義”。

這是一個奇特的學說,但是董仲舒及其學派竟然對峙它,信賴它。《春秋》本是孔子故裡魯國的編年史,卻被他們(不精確地)以為是孔子的首要政治著作。他們說孔子在《春秋》中利用新王的權力。孔子正黑統,遵循黑統停止了統統改製。董仲舒以解釋《春秋》而聞名,能夠援引《春秋》來證明他哲學的各方麵。實際上,他不過是引《春秋》覺得他的權威的首要來源。他的著作題為《春秋繁露》,啟事就在此。

但是不是統統人都能本身做到這一點。以是當局的職能就是幫忙生長人道。董仲舒寫道:“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因而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深察名號》)

在封建期間,君主都是從先人擔當權威。即便是秦始天子也不例外。建立漢朝的劉邦則不然,他出身布衣,卻獲得了天下。這需求某種實際按照,董仲舒就供應了這類按照。

照董仲舒的說法,在實際汗青上,夏朝(傳說在公元前2205年至前1766年)正黑統;商朝(約公元前1766年至約前1122年)正白統;周朝(約公元前1122年至前255年)正赤統。這構成汗青演變的循環。周朝今後的新朝代又要正黑統,照此循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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