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

第1章 朝花夕拾 (1)[第2頁/共6頁]

比方人們當共同之前,也很有些手續,新的是寫情書,少則一束,多則一捆;舊的是甚麼“問名”“納采”,叩首作揖,客歲海昌蔣氏在北京停止婚禮,拜來拜去,就實足拜了三天,還印有一本紅麵子的《婚禮節文》,《序論》裡大發群情道:“平心論之,既名為禮,當必沉重。專圖簡易,何用禮為?……但是世之有誌於禮者,能夠興矣!不成退居於禮所不下之庶人矣!”但是我毫不活力,這是因為不必我參加;是以也可見我的仇貓,來由實在簡簡樸單,隻為了它們在我的耳朵邊儘嚷的原因。人們的各種禮式,局外人能夠不見不聞,我就滿不管,但如果當我正要看書或睡覺的時候,有人來勒令朗讀情書,作陪作揖,那是為侵占起見,還要用長竹竿來抵抗的。另有,平素不大來往的人,忽而寄給我一個紅帖子,上麵印著“為舍妹出閣”,“小兒完姻”,“敬請觀禮”或“闔第光臨”這些含有“凶險的表示”的句子,使我不費錢便總感覺有些過意不去的,我也不非常歡暢。

我因而就間或留意著查考它們成仇的“動機”。這也並非敢妄學現下的學者以動機來批駁作品的那些時髦,不過想給本身預先洗刷洗刷。據我想,這在植物心機學家,是用不著費甚麼力量的,可惜我冇有這學問。厥後,在覃哈特博士(Dr.O.D¨ahnhardt)的《天然史底百姓童話》裡,總算髮明瞭那啟事了。傳聞,是這麼一回事:植物們因為要商討要事,開了一個集會,鳥,魚,獸都會合了,單是缺了象。大眾議定,派伴計去驅逐它,拈到了當這差使的鬮的就是狗。“我如何找到那象呢?我冇有見過它,也和它不熟諳。”它問。“那輕易,”大眾說,“它是駝背的。”狗去了,遇見一匹貓,立即弓起脊梁來,它便接待,同業,將弓著脊梁的貓先容給大師道:“象在這裡!”但是大師都嗤笑它了。今後今後,狗和貓便成了仇家。

從客歲起,彷彿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那按照天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這是自畫招認,當然無話可說,――但倒也毫不介懷。一到本年,我可很有點擔憂了。我是常不免於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於有些人彷彿老是搔著癢處的時候少,碰到把柄的時候多。萬一不謹,甚而至於獲咎了名流或名傳授,或者更甚而至於獲咎了“負有指導青年任務的前輩”之流,可就傷害已極。為甚麼呢?因為這些大角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渾身發熱以後,做一封信登在報紙上,告白道:“看哪!狗不是仇貓的麼?魯迅先生卻本身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1)這“邏輯”的奧義,即在用我的話,來證明我倒是狗,因而而凡有言說,全都底子顛覆,即便我說二二得四,三三見九,也冇有一字不錯。這些既然都錯,則名流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三見千等等,天然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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