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風雲之秦時雨

六十五、法無定例督騎執,公理是非眾人評[第2頁/共4頁]

高虎將一木劍拋與呼槐,本身側身退步,將手中長劍一挽劍花,斜指空中,道:“請見教。”

烏狼走上前,行了個揖禮,然後雙拳一握,腳上一發力,直衝而上。

高猛抱拳點頭,“承讓。”

高猛回身,引趙政入營。他一邊走一邊與趙政說道:“公子所創督騎,不儘管軍,還要管民。不但要根據法律,還要根據事理和情麵,推行鄉德民約。說句實話,猛本身也不知應當如何操縱。”

高猛似早有防備,左手一伸,抵住他右胯,左腿一蹬,閃過他的下絆左腿,右手反握他右掌,右膝抬至胸前,向著烏狼心口就是一個直踢。這招叫做黃龍閃身窩心腿,近身戰時最難防備。

趙政深思半晌,沉聲說道:“周天子失德,各國各行其政,律法不一,鄉約各彆。這也是我要創建督騎的初誌。督騎所遵守的原則,是道理法相融會;是鄉間風俗和國度法度的符合;是謀之於眾,宣之於眾,教之於眾。穀中法度草創,隻殺人及盜抵罪等幾條成法。其他統統言行,都冇有成法可循,但隻要督騎以為哪些言行風險穀中安危、毛病穀中公眾餬口都可當眾製止。然後,隨機調集鄉老、家令、軍人等十名有尊爵之人,當眾評判是非。最後,由這十名調集而來的有功爵之人於秘室投豆,以豆之多少來定奪獎懲。並且全部過程都要記實在案,成為定法,公佈於穀中。督騎隻要揭露、拘繫和製止之權,冇有審判和決定之權。這與以往各國在朝之法皆有分歧,是好是壞,我也難以判定。可暫行一段時候,終究由我和各位家令商定是否持續在穀中推行。”

高猛輕哼一聲,“他誌大心粗,就不是個能讓人放心的。並且公子年幼,身邊怎可冇有人跟從照顧。”

趙政揮手一笑,“各位什長都是我外祖精選的懦夫,本應於疆場之上衝鋒陷陣,建功得封。但因我母子之故,曲居在這偏僻山穀。纔不得展,誌不得伸,政深感謙意。但這山穀固然荒涼瘠薄,卻也可讓我們和家人躲過兵災。這裡闊彆塵凡喧嘩,闊彆人間戰亂,這是上天賜賚我們的世外安居之地。但俗話說的好,冇有端方不成周遭。天下戰亂,就是因周天子失了權益,使諸侯之間冇有了次序束縛。督騎的職責,就是保護穀內的次序。有了次序,纔有公道、公允可言。督騎不但要遵循法度行事,還要指導民風,厚重民德。法律端方我們能夠慢慢完美,但公允公理的原則和體例不得變動。督騎今後的詳細巡查體例,高、田二位百將都已經教給了大師。不知大師另有何不明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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