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風雲之秦時雨

六十五、法無定例督騎執,公理是非眾人評[第1頁/共4頁]

高猛笑道:“督騎正在按公子要求停止法律過程演練,還請公子恕我等來遲之罪。”

高猛等他拳至麵前,回身一個肘錘抵住他拳頭,同時右腳上撩,擋住了他的膝撞。

高猛回身,引趙政入營。他一邊走一邊與趙政說道:“公子所創督騎,不儘管軍,還要管民。不但要根據法律,還要根據事理和情麵,推行鄉德民約。說句實話,猛本身也不知應當如何操縱。”

烏狼一笑,他這拳腳都是虛招,隻為拉近兩人間隔,好用他最善於的草原摔交之技。他變拳為掌,一把抓住高猛右肘,往身前一帶,左腳前插,籌辦給他一個背摔。

田虎頓時一急,卻不知該如何答覆。高猛笑對趙政言道:“這幾位是各位家令為公子重新遴選的侍從嗎?”

高虎將一木劍拋與呼槐,本身側身退步,將手中長劍一挽劍花,斜指空中,道:“請見教。”

趙政深思半晌,沉聲說道:“周天子失德,各國各行其政,律法不一,鄉約各彆。這也是我要創建督騎的初誌。督騎所遵守的原則,是道理法相融會;是鄉間風俗和國度法度的符合;是謀之於眾,宣之於眾,教之於眾。穀中法度草創,隻殺人及盜抵罪等幾條成法。其他統統言行,都冇有成法可循,但隻要督騎以為哪些言行風險穀中安危、毛病穀中公眾餬口都可當眾製止。然後,隨機調集鄉老、家令、軍人等十名有尊爵之人,當眾評判是非。最後,由這十名調集而來的有功爵之人於秘室投豆,以豆之多少來定奪獎懲。並且全部過程都要記實在案,成為定法,公佈於穀中。督騎隻要揭露、拘繫和製止之權,冇有審判和決定之權。這與以往各國在朝之法皆有分歧,是好是壞,我也難以判定。可暫行一段時候,終究由我和各位家令商定是否持續在穀中推行。”

眾什長都茫然地相互對視,竊保私語起來。趙政一笑,輕拍桌案,打斷世人群情,大聲說道:“總之,督騎甚麼都能夠管,但甚麼都不能終究評定,全數交由穀中公眾代表來評判是非。”

高猛見他背劍身後,心中一愣,暗道:這可不是軍中拚殺的劍技。他不由別緻地看著呼槐行動。

幾名少年趕緊上前見禮。

烏狼心中戰意升騰,大喝一聲,高高躍起,撲身而上,一拳直奔高猛麵門,右腿曲膝,頂向高猛中腹。

呼槐失勢不讓,身形忽高忽低,腳下緊隨高猛腳步挪動,始終緊貼他身形,長劍擺佈手之間來回通報,劍身多由下而上,劃撩與突刺連絡,不離高猛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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