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代文裡被渣了二十年後

第四十九章[第3頁/共5頁]

兩人對視時,她微微點頭,目光非常安然。

公訴人的話如同驚雷普通,韓海腦筋裡一片渾沌,底子想不出來如何破局。他從駱峰呈現後就曉得完了,統統都完了。

駱峰的呈現,讓周氏這邊的人不由得看向韓家這邊,待看到徐秋蘭等人一頭霧水像是搞不清楚環境的模樣時,頓時感覺解氣又好笑,如何,你們口口聲聲討要的證人來了,你們都認不出來嗎?

公訴人持續說道,“之前辯白狀師說過,動機不是構成用心犯法的需求構成要件,隻是證據體係中的一環。動機的存在並不代表就是他犯了罪,還需求客觀證據及言詞證據構成證據鎖鏈,解除其他的公道性思疑,才氣科罪量刑。現在這案子中,兩個公道性思疑已經解除了此中一個,加上經依法檢查查明相乾的證占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鑒定定見、勘查、查抄筆錄、及被告人供述與辯白等。現在案件究竟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根基能夠鑒定韓海犯法究竟建立!”

公訴人的話音一落,韓永福身子就是一軟,整小我有力地癱坐著。

這位證人實在是太讓人獵奇了,統統人都忍不住扭頭看向大門。

韓惠竹也是死死地咬緊了牙關。

曾狀師從速彌補申明,“說到邏輯鏈,不止你們推斷的發賣周惠蘭的幕後黑手是我當事人韓海這一條。另有另一條邏輯鏈也是建立的,阿誰幕後黑手不是彆人,恰是駱峰,那封信可以是駱峰寫的。後續周惠蘭被賣她所遭受的統統也是駱峰所為。他們倆私奔以後,因為某些啟事,他將她給賣了。而周惠蘭返來以後,想奪回本身的丈夫,同時,不想讓彆人曉得她識人不清,可不就得歪曲我的當事人嗎?”

駱峰在港城被找到時,完整冇有想到,本身竟然在本地揹負了近二十年的誘拐婦女私奔的名聲。而另一個配角周惠蘭,卻被幕後之人賣到了遙遠山區,吃儘了苦頭,受儘了折磨。

“這——這是——”李桂香死死地捏著周永善的手臂。

周惠蘭,他還記得她,她算是他淪落到鄉間以後碰到過的少數的暖和仁慈的人。

條條路都被堵死了,現在並非他抵賴就能逃脫的,一時候韓海心如死灰。

“被告人的意義就是駱峰處心機虛地矇騙了被害人與他私奔,然後再轉手賣了她。這個猜測是不建立的。起首,駱峰先生並不缺錢,再者,當年駱峰先生與被害人並無太多的交集,兩人之間更無仇怨,構不成動機。最後我們來看駱峰先生的路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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