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興風雲

第6章 大搜捕[第1頁/共3頁]

第三天,也就是最後一天,都城治安局的特工又來了。此次他們有了批示權,能夠批示我們做這做那。幸虧我們隊裡的特工是個懶人,他說亂黨已經抓的差未幾了,冇需求讓弟兄們在內裡挨凍,早早就讓我們閉幕了。

兩千人駐紮在用來給三千人駐紮的營地,空間天然是非常餘裕。並且我們的駐地不但要近衛軍團保鑣團的駐地,原軍團司令部也歸我們管。

其次,二者的商品格量和代價也有很大不同。食雜店賣的都是便宜貨,那邊最貴的酒是一塊二毛錢一斤,商店的酒倒是論瓶賣的,五塊錢一瓶的酒算是最低檔的,隻要貧民纔會拿這類層次的酒去送禮。

如果當天小攤的買賣好,奶奶就會領著我出門,去食雜店買粉糕。她每次隻買一塊,給我吃,本身捨不得吃。當時的我還是不敷懂事,隻顧著本身吃,也不曉得讓讓奶奶。現在想想,真是蠻悔怨的。

如果不是連裡必須得留小我,等候下級的號令,我也跑了。不過我不是跑出去玩的,而是想回家報個安然。

軍團司令部是有宿舍的,是專門給將軍和參謀們住的,配置非常豪華――起碼在我看來是如許的。不過在非戰時,將軍們很少會住在宿舍裡,都是回那些獨門獨院的將軍樓住,參謀們平時也是回家住,隻要在司令部當值的參謀纔會住在宿舍裡。

起首,二者的範圍就不一樣。商店的範圍要比食雜店大的多,食雜店的店麵撐死也就幾平方,商店卻要三十平方起,還得有個好門臉,不能像食雜店那樣隨便掛個牌子,連店名都不消寫,隻要寫上“食雜店”三個字就充足了。

回軍隊的時候,我隨口和老農抱怨了幾句,然後他就氣炸了。我安撫了他幾句,為了轉移他的重視力,我聊起了彆的話題。

不得不說,來第七軍團鍍金的公子哥們心是真夠大的。出了這麼大的事,他們隻是來團裡報了個到,和我們一起搬了個家,在搬進新駐地的當晚就全跑冇影兒了。

“呸!這孫子!真不要臉!”

我們兩個團的軍官加起來,還冇有近衛軍團軍團司令部的參謀多。我們兩個團的軍官一合計,深思歸正軍團司令部也歸我們管,不如直接住進初級的軍團司令部宿舍。至於軍官宿舍,就先空著好了。

我們315團接到了讓出營房,轉移駐地的號令。我們的新駐地在南橋,就是原近衛軍團軍團司令部的地點地。

都城治安局的辦事效力非常高,我第二天履行完大搜捕任務返來的時候,臨時拘押室裡的犯人已經全被提走了,證物,另有我們做的審判記錄也被拿走了。

推薦小說:

造化圖 |  肆虐日企 |  綁定天才就變強 |  寧小閒禦神錄 |  狂人修神 |  俠探顛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