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牽手比做愛重要[第2頁/共2頁]
騎車的時候,他會空出左手抓住我的左手,開車的時候,他會伸出右手握著我的左手。我喜好男人大大的手掌、苗條的手指、豐富的掌心,讓我感遭到他的力量,放心腸停靠在他的手裡。
我喜好我愛的男人,走在路上時,他法度比較大,走在我的前頭,仍然記得把手今後伸,手心向上,表示著我從速向前抓住他的手。那種感受,非常窩心。
或許愛情不再那麼簡樸,可我仍然信賴,牽手比做愛首要。
我們開端風俗於龐大的感情乾係、深層的精神乾係,但是我們卻忽視了最簡樸的牽手乾係。或許我們不是忽視,而是不肯正視。
有一個朋友寫了篇文章說她喜好男人在過馬路的時候、在Party的時候、在看鬼片的時候牽著她的手,並奉告她牽不牽手,很首要。
不是的。
走在路上,我常常會被牽動手的老伉儷打動,有多少人大哥了,走不動了,另有人會牽著朋友的手陪他或她漸漸走呢?我指的是伴隨相互平生的“好牽手”。在你大哥色衰、病痛纏身、行動瞞珊的時候,他還會陪在你身邊給你永久的力量。我淺笑地看著那些老夫老妻,老是忍不住打動得濕了眼眶。
我們常學著庇護本身,任何的支出都遭到庇護。
有的人跟我說,做愛比牽手疏離。我不懂,明顯是做愛比較密切不是嗎?我們辨彆豪情的前後挨次不就是:牽手、擁抱、接吻、坦誠相見、做愛,如許的挨次,不對嗎?那麼做愛的豪情應當比牽手深,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