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你成為自己喜歡的樣子

第2章 牽手比做愛重要[第1頁/共2頁]

我想起了談愛情的過程中,很多真正讓我心動的時候,都是與牽手相乾。與初戀男友第一次牽手,我害臊得一向低著頭,嚴峻到手心直冒汗,那一刻彷彿正式宣佈:“我們在一起!”我的心臟差一點因為狠惡的跳動而鎮靜堵塞。

或許愛情不再那麼簡樸,可我仍然信賴,牽手比做愛首要。

而讓我感覺窩心甜美的,不是男人與我做愛,而是他情願緊緊地、緊緊地牽著我的手,不管是在那裡,都讓我感遭到他的愛透過手心通報到我的心底,那一刻,纔是最幸運、最暖和的打動。

有的人先做愛了,才牽手,也有的人先接吻了,才牽手。如果最後真的能相愛,那麼挨次當然不是重點。但是情願在暗裡與你做愛的人,很多卻不肯意公開與你牽手。

我們常學著庇護本身,任何的支出都遭到庇護。

騎車的時候,他會空出左手抓住我的左手,開車的時候,他會伸出右手握著我的左手。我喜好男人大大的手掌、苗條的手指、豐富的掌心,讓我感遭到他的力量,放心腸停靠在他的手裡。

相反的,我們能夠很輕易地和任何一小我做愛,我們卻很難簡樸風雅地牽著他的手。

我也喜好和朋友一同用飯時,我的男人在餐桌下握住我的手,我們乃至不消看著對方的眼神,便能夠透過手心的溫度感遭到相互的伴隨。

有一個朋友寫了篇文章說她喜好男人在過馬路的時候、在Party的時候、在看鬼片的時候牽著她的手,並奉告她牽不牽手,很首要。

我們思慮龐大的題目,相對的我們忽視了再簡樸不過的事理。

有一個朋友奉告我,她與男友來往了一年,隻牽過手,還冇接過吻。她不是處女,她交過男朋友,但是她情願和一個男人牽了一年的手,還不急著接吻。

我喜好我愛的男人,走在路上時,他法度比較大,走在我的前頭,仍然記得把手今後伸,手心向上,表示著我從速向前抓住他的手。那種感受,非常窩心。

有的人跟我說,做愛比牽手疏離。我不懂,明顯是做愛比較密切不是嗎?我們辨彆豪情的前後挨次不就是:牽手、擁抱、接吻、坦誠相見、做愛,如許的挨次,不對嗎?那麼做愛的豪情應當比牽手深,不是嗎?

之前有一陣子,很喜好《簡樸愛》這首歌的歌詞,“我想就如許牽著你的手不放開,愛能不能夠簡簡樸單冇有傷害。”年青的時候,感覺簡樸地愛著一小我是很輕易的事情,我們老是自大地覺得能夠簡樸地愛一小我,但是最後才發明,豪情不是那麼純真,也不是我愛你你就會愛我那麼輕易,我們還要麵對很多的應戰,時空的折磨與人道的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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