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美女蛇一起修行

兵器正解(上)[第2頁/共8頁]

劍既亦為官吏墨客所同好,因而流為藝品,始則於劍身之上雕銘描畫,繼則於劍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飾,進而於劍鞘上鍍金嵌玉,各其匠心,曆代相傅,靡有不然。

劍,古之聖品也,至尊至貴,人神鹹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藝高深,遂入玄傳奇。實則因其攜之簡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曆朝王公帝候,文士俠客,商賈百姓,莫不以 持之為榮。劍與藝,自古常縱橫疆場,稱霸武林,立品立國,行仁仗義,故傳播至今,仍為世人愛好,亦以其名譽汗青,深植民氣,斯可曆傳不衰

(1)指“刀、槍、劍、鏜、棍、叉、耙、鞭、鐧、錘、斧、鉤、鐮、扒、拐、弓箭、藤牌”。

明朝是技擊發和分枝的盛期,以是槍術在這個階段,實際和技術都有較著的進步,各家槍法,相競鬥麗。何良臣《陣紀》說:“馬家槍、沙家竿子、李家短槍,各有其妙,是非能兼用,真假儘其銳,進不成擋,速不能及,而天下稱無敵者,惟楊氏梨花槍法也。”當時推許楊家槍法,是因為楊家槍“有真假,有奇正;其進銳,其退速;其勢險,其節短;不動如山,動如雷震”。明崇禎八年(西元1635),兵部侍郎畢懋康《軍火圖說》,載有一幅噴火炙烤的梨花槍,並申明道:“梨花槍以梨花一筒,捆紮於長槍之首,發射數丈,敵著藥昏眩倒地,火儘則用槍刺敵。”這類槍兼有火器效能,在新式火器呈現之前,明顯是一種有效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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