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靈客棧之還魂

第一章:跟我捉鬼去[第2頁/共3頁]

你冇聽錯,就是王貫,跟你們曉得的皇冠是冇有任何的乾係,固然我讀書的時候曾經被人起了個外號叫長安,但我跟這些車真冇啥乾係,嚴格提及來,我這輩子獨一跟汽車有乾係的,就是被車撞死那的一次了。

判官翻了個白眼:“你覺得這堆棧老闆這麼好當那!奉告你,這堆棧幾年冇人管了,現在內裡一堆孤魂野鬼等著我們去清算呢,你就彆廢話這麼多了,從速跟我走!”

這家堆棧叫做“三點水堆棧”,至於為甚麼叫這個名字,我也不太清楚,傳聞這名字還是判官他家小舅子取的,他小舅子還是個特彆有文明的人,以是才取了這麼一個特彆有文明的名字,我就不明白了,“三點水堆棧”這名字就如何有文明瞭。

這家堆棧是一所舊宅院改革而成,地點的處所不但偏僻,並且整間堆棧從內裡看起來還破襤褸爛的,是那種正凡人看一眼都絕對不想走出來的處所,接過判官遞給我鑰匙以後,我就成了這間襤褸堆棧的老闆了。

我這安穩日子冇過了兩天,就接到了一個電話,打到我手機上的,未知號碼,一開端我還覺得是甚麼騷擾電話,成果一接起來,就聽到個非常鄙陋的聲音:“小王啊,我是判官……”

“誰給你開打趣了,籌辦籌辦,我們頓時就走!”

“我剛從井裡爬出來。地府冇信號,手機用不了!”

判官奉告我說,鬼門關設在堆棧後院的那口井裡,讓我謹慎千萬彆掉井裡去了,另有一點就是堆棧是設有禁製的,凡是進入堆棧的陰靈都會被困在堆棧內裡,想要分開堆棧就隻要一個能夠,那就是要堆棧老闆帶出去才行。

並且這更悲催的事還在前麵呢,當晚把第一個陰靈帶回堆棧以後,判官又丟給了我另一個任務,他扔給我一個號碼:“這是個QQ群,你混出來當臥底,有個首要的任務要交給你!”

按事理來講,他們應當頓時把我送回陽間了,可悲催的是,我的屍身被火化了,以是就算他們送我歸去,我也回不去了。

“你在哪?”我四周圍瞅了瞅。

對於這個差事,我的內心是回絕的!

糾結再三,我最後隻得承諾了他們的要求:就是當堆棧老闆三年,幫他們把守這些陰靈。因為判官說的那甚麼至陰至寒之地,就是這家陰靈堆棧,全部江州市,也冇哪個處所比這裡更陰寒的了。

但是判官奉告我說,他給我找來這具身材,不太好,陽氣不太足,加上我之前靈魂受損,以是最幸虧至陰至寒之地養足三年,不然很有能夠一不謹慎又死了,並且如果靈魂受損彌補不了的話,他們也幫不了我,我就算重新投胎也隻能當一個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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