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靈客棧之還魂

第一章:跟我捉鬼去[第1頁/共3頁]

然究竟證明,實在是我把事情想得太簡樸了。

這家堆棧位於江州市明興路北安巷三十九號,這不是一家淺顯的堆棧,因為這家堆棧,不歡迎活人,這是一家陰靈堆棧。

“誰給你開打趣了,籌辦籌辦,我們頓時就走!”

遵循判官的說法,人死以後,普通環境下,靈魂是會主動進上天府的,凡是事總有例外的,比如有些人死的時候怨氣太重了,或者執念太強了,不肯分開,非要留在陽間,這就變成了孤魂野鬼,這孤魂野鬼多了,陽間可就不承平了。

“你在哪?”我四周圍瞅了瞅。

是的,我在兩個月前被車給撞死了,成果到了地府的時候,閻王很不美意義的奉告我說,他們把我的陽壽給算錯了,我不該該死的,我的陽壽是七十八,我應當還能再活五十一年的。

這家堆棧叫做“三點水堆棧”,至於為甚麼叫這個名字,我也不太清楚,傳聞這名字還是判官他家小舅子取的,他小舅子還是個特彆有文明的人,以是才取了這麼一個特彆有文明的名字,我就不明白了,“三點水堆棧”這名字就如何有文明瞭。

對於這類環境,地府也不會坐視不睬的,他們會專門派人去抓捕這些在陽間四周浪蕩的陰靈,但是因為這些陰靈之前已經錯過了進上天府的時候,隻能比及鬼門關開的那一天,再由陰差安排,同一帶回地府。

非常的回絕!

糾結再三,我最後隻得承諾了他們的要求:就是當堆棧老闆三年,幫他們把守這些陰靈。因為判官說的那甚麼至陰至寒之地,就是這家陰靈堆棧,全部江州市,也冇哪個處所比這裡更陰寒的了。

堆棧位置固然偏僻,幸虧內裡統統設施一應俱全,至於歡迎陰靈甚麼的,我在地府裡呆了兩個月,也都見地得差未幾了,對我來講,這也就跟歡迎淺顯客人冇甚麼彆離了,除了整天呆在堆棧裡有點兒無聊以外,彆的倒是還能接管。

在大鬨了地府三天以後,閻王說他能夠幫我彆的找一具身材,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借屍還魂,並且作為賠償,他們還能夠給我多加二十年的陽壽,不過好處也不是白給的,我還得幫他們做一件事,那就是我要去他們地府在陽間開的一間堆棧當三年的掌櫃,比及三年期滿,我就是自在身了。

“都從井裡爬出來了,你還打電話?”

這瘦子爬上來第一句話就是:“走,今晚跟我抓鬼去!”

說出來能夠都冇有人會信,地府的判官,實在是個大瘦子,並且還是其中年謝頂、油光滿麵、一臉鄙陋的大瘦子,跟設想中或者影視作品裡阿誰一臉嚴肅的判官,的確判若兩人,第一次在地府見到這傢夥的時候,我還覺得這是個剛被槍斃的贓官呢。

推薦小說:

權少霸愛:寶貝,休想逃 |  你似心間穿堂風 |  大唐:從成為李承乾老師開始 |  時代钜子 |  穿成反派後,女主集體崩壞了 |  絕色狠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