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華史:女皇武則天

第6章 註釋[第2頁/共15頁]

[3]見《新唐書·滕王元嬰傳》。

[2]這一段對話,《資治通鑒》繫於長命元年(692)六月,在李昭德杖殺王慶之的天授二年(691)十月以後,但兩《唐書》之李昭德傳均繫於杖殺王慶之之前,且高低文緊相連接。本書以為兩《唐書》是,故從兩《唐書》。

[10]這些人是:禮部尚書許敬宗,禦史大夫崔義玄,中書舍人王德儉,大理正侯善業,大理丞袁公瑜等,都相稱於省部級。名單請參看雷家驥《武則天傳》。

[10]這個專門用來製造冤假錯案的間諜構造設在麗景門,苛吏王弘義諧其音稱為“例竟門”。事見兩《唐書》之苛吏傳。

第五章

[18]據《舊唐書·高宗紀下》,三人兼任宰相(同中書門下三品)的時候是:薛元超,儀鳳元年(676)三月;高智周,同年六月;裴炎,調露二年(680)四月。但高智周在調露元年(679)罷相。

[41]見《新唐書·李義府傳》,《資治通鑒》卷二百顯慶四年六月條。

[22]據《舊唐書·高宗紀下》,上元二年(675)三月,高宗風疹不能聽政,政事皆決於天後。但該書稱是時高宗欲下詔令天後攝國政,有誤(詳後)。四月,李弘即歸天。高宗欲讓位於李弘事,見《皇太子諡貢獻天子製》和《貢獻天子睿德記》。

[20]見兩《唐書》章懷太子李賢傳所附邠王守禮傳。

[30]見陳子昂《大周受命頌》,《新唐書·則天皇後紀》。

[31]張柬之拜相一事,《資治通鑒》繫於長安三年玄月條,保舉人是外出將兵的宰相姚崇(姚元之)。有彆史以為狄仁傑當年保舉張柬之是厥後政變的預謀,此說已被司馬光采納,見前引《資治通鑒》卷二百七久視元年玄月條之《考異》。

[39]見《舊唐書·高宗紀》上元二年三月。

[5]關於此事,《新唐書·則天武皇後傳》的說法是:蕭妃女義陽、宣城公主幽掖庭,幾四十不嫁。太子弘言於帝,後怒,酖殺弘。同書《貢獻天子弘傳》稱:義陽、宣城二公主以母故幽掖庭,四十不嫁。弘聞眙惻,建請降落。武後怒,即以當上衛士配之,由是失愛。《資治通鑒》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條與《新唐書》說法附近,但兩公主春秋為年過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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