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華史:女皇武則天

第6章 註釋[第1頁/共15頁]

[42]見《新唐書·諸帝公主傳》。

[8]以上所述李弘故事均見兩《唐書》之李弘傳。

[22]蕭淑妃的罵語,《舊唐書》記為初囚之時,《新唐書》和《資治通鑒》記為臨死之前。

[49]見《舊唐書·褚遂良傳》,《新唐書·李績傳》,《資治通鑒》卷一百九十九永徽六年玄月條。

[22]見兩《唐書》之苛吏傳,《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垂拱二年三月條。

[10]這個專門用來製造冤假錯案的間諜構造設在麗景門,苛吏王弘義諧其音稱為“例竟門”。事見兩《唐書》之苛吏傳。

[9]據《舊唐書·貢獻天子弘傳》,李弘為兩位姐姐主張權力,是在鹹亨二年(671)正月或稍後。李弘歸天,則在上元二年(675)四月。《新唐書·則天武皇後傳》、同書《貢獻天子弘傳》和《資治通鑒》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條,用心將相隔四年多的兩件事聯絡在一起,未免有誣告之嫌。這一史實經胡戟《武則天本傳》指出後,應當不再存疑。但這也隻能證明《新唐書》和《資治通鑒》不成采信,仍不能百分之百證明李弘非武則天所殺,故本書持謹慎態度。

[6]這一冤案事見《資治通鑒》卷二百四天授二年十月條。武則天對武承嗣說的話見《舊唐書·李昭德傳》。

[2]見《舊唐書·武承嗣傳》,《新唐書·則天武皇後傳》,《資治通鑒》卷二百一乾封元年八月條。三書記錄有出入,本書所述據《資治通鑒》。

[12]明崇儼事亦見《舊唐書·明崇儼傳》。

[6]以上見《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垂拱二年六月條。

[14]見《舊唐書·李義府傳》。李義府逃脫彈劾的啟事,《新唐書》稱係高宗天子包庇,《舊唐書》則稱該侍禦史說話不當。

[12]則天的來源有兩種說法。一說是因為她即天子位時,是在洛陽宮的南麵正門“則天門”;另說是典出《論語》:“唯天為大,唯堯則之。”不過就連這個稱呼,也被厥後的天子改了幾次,比如“天後”“大聖天後”“聖帝天後”等。開元九年(721),著作郎吳兢編撰《則天實錄》,開端利用則天二字概括性地稱呼這位既是皇後又是天子的女人。陳寅恪先生《唐朝政治史述論稿》利用“武則天”稱呼後,武則天便成了她最通用的稱呼。

[4]見《新唐書·劉禕之傳》,《資治通鑒》卷二百三垂拱元年三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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