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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自衛成了互毆罪?[第1頁/共3頁]

“林同窗,教務處長已經和我們說瞭然,你當場還手……”

“我爸的朋友,彷彿也是記者的,我打電話問問看!”上官靈兒也打起電話。

很快。

“我這是侵占,甚麼叫反擊,他們要打殘我,打死我,莫非因為我是貧苦生,就不能還手庇護本身嗎?還是任由他們活活打死?”林臻吼怒如雷問這些所謂帶領。

明顯鐘明華帶人打他哥兒,現在還錯在本身兄弟身上,就是因為本身兄弟貧困門生嗎?

“他孃的鐘明華,覺得家裡有一點錢,黌舍都是他開的嗎?”何仁傑忍不住痛罵。

這話,就是要說給在場合有教員聽。

“你……”

“他們要打你,你為甚麼不跑,這裡是黌舍,跑到內裡乞助,還怕把你打殘嗎?”教務處主任對這個相互毆打鬥的林臻罵。

“他們要打殘我,我就不能還手嗎?”林臻反問。

不錯,報警措置,那怕教員讓你不要報警,也要報,有理不能虧。

“林先生,你放心,這事情,我們會全程跟蹤報導的!”

不過這些教員當冇聞聲,他們該乾嗎就乾嗎。

“教務處長,你這話對彆人說,或許會有一點感化,對我說,冇用的,這黌舍不是你說了算,我表叔但是副校長,你算甚麼東西!”慕容雪兒看這個仗勢欺她客戶的教務處長。

“你敢報警,你被辭退了。”教處長看到他報警罵。

他如何想,都想不明白,一個窮鬼,這兩個大蜜斯如何會替林臻出頭。

“辭退?嗬嗬,你還當真是你的校長不成?還是阿誰渣滓塞錢給你,讓你辭退我?”林臻對這個不講理的主任問。

“我在黌舍飯堂用飯,鐘明華帶三小我來圍毆打我,現在教處長說是我相互毆打,要把我辭退,校長,你來講,為甚麼打人者無罪,反而有罪是我,是不是因為我窮?”

“還帶人到飯堂裡打人,如果不把他趕出黌舍,黌舍嚴肅安在!”譚周鋒大聲罵道。

“教務處主任,這個不太好吧,他父母有病在身。”班主任白香玲替林臻說話。

這一輩子,林臻不會再讓他們餬口在貧苦的山村裡,他要讓本身父母過上好日子。

你能夠被對方錯手打死,打殘,但不能還手,還手就是互毆。

反擊,成了相互毆也罷,還要為這打鬥事背禍,這是甚麼事理?

話說他們手上冇有甚麼兵器,但誰能包管他們會不會錯手打死人?

站在林臻身後幾個哥兒,聽到教務處長的話,還真想衝上去把這個教務處長打趴在地上去。

林臻把鐘明華鼻梁打斷,現在應當在病院停止微創手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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