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讀懂日本史

侵占琉球國[第2頁/共4頁]

1875年,日本以武力強行占據琉球王國,要求琉球王停止向清朝進貢,並拔除清朝年號,改成日本明治年號。目睹情勢危急,琉球王尚泰倉猝派人向清當局乞助。但是以時清廷正忙於跟擾亂新疆的阿古柏作戰,得空顧及琉球一事。光複新疆後又不儘力措置琉球國之事,導致日本在1878年4月,雙方麵將琉球王國改成直轄的沖繩縣,並將琉球王室遷徙到東京把守,對琉球開端了殖民統治。

朱元璋遣使來到琉球群島後,位於中部的中山國王察度調派其弟泰期等一行人隨使臣楊載來到中國,嚮明朝進獻了本身國度的貴重物品,朱元璋則回贈了當時明朝實施的《大統曆》以及綾羅綢緞。而後,琉球三國幾近每年都遣使來到中國,與明朝正式建立了朝貢乾係,成為了明朝的屬國。

但日本並不甘心“無功而返”,9月,日本外務卿大久保利通來到中國,通過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和美國駐華公使忻敏向清當局提出前提,要求補償日本此次出兵台灣的軍費。在英、美等國的“補救”下,中日兩國簽訂了《北京專約》。清當局承諾給日本滅亡兵士10萬兩撫卹銀,並對其在台修建的各種修建以40萬兩白銀購回。除了钜額補償,清當局還在《北京專約》中承認台灣“生藩”對日本國屬民妄為侵犯,日軍出兵是“保民義舉”。恰是這條規定,為今後琉球王國被日本侵犯留了下隱患。

1871年11月27日,一艘載有66名前去中國停止貿易的琉球人的船隻,在返國途中因遭受颶風,漂到了今台灣南部,船上一些人因同台灣本地的牡丹社民產生牴觸而被殺,其他人則由清當局送回琉球。這一事件被清廷稱為“牡丹社事件”。

樺山資紀回到日本後,明治當局很快組建了以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總批示的侵犯軍,籌辦出兵占據台灣。但是此時,明治當局卻碰到了一個毒手的題目。因為當時的日本國力尚不強大,貧乏大型的運兵船隻,無法之下,明治當局隻好向正在主動向東方天下擴大的美國租借了“紐約號”郵船。不久今後,明治當局租借美國郵船一事傳到了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的耳朵裡,這讓他非常吃驚,他擔憂美國權勢的參與會粉碎英國在中國的好處。因而他向美國施加壓力,迫使其宣佈中立,但稱郵船為官方船隻,不在當局製止之列。就如許,1874年5月,滿載3000名日本侵犯軍的美國郵船駛向了台灣,並在琅嶠勝利登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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