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迷霧案中案(一)[第2頁/共3頁]
“如果他殺不止死者,他另有虎倀呢?”我又提出了題目。
吃完早餐,我們就回到了城西分局。在李之惲的辦公室裡,他給我泡了一杯茶,然後就講出了事情是來龍去脈。
幸虧辦公室隻要我和李之惲,不受外界滋擾,算是比較平靜的環境了。
“這還不是又見麵了嗎?嗬嗬,證明我們還是有緣的!實在,用飯都是小事,現在不像之前那樣窮了。”我笑著說。
我從口袋裡拿出三枚銅錢,叫李之惲拿來紙和筆。用六爻瞻望,必然要心靜,不能被打攪。當代的占卜師搖卦前,還要沐浴換衣,也有焚香的。但總的來講,必然要心靜,要虔誠,心念意動,天下之事莫不為之動的,卦成,則資訊也現矣!占卜者則按照這些資訊而推斷天下之事,無不靈驗!
“彆說了!當官不當官倒在其次……此次碰到了大費事!這裡說話不便利,等下回局裡跟你細談吧!”李之惲掃了一眼四周道。
“又有甚麼事啦?看你印堂發亮,官運正亨通著呢!”我笑道。
李之惲見我半天不語,問道:“環境如何?”
正在我迷惑時,李之惲笑了,他說:“人是鐵,飯是鋼,先吃早餐哈!”
我們邊吃邊聊,李之惲說:“前次在莞城破了阿誰案子後,我獲得了上麵的賞識,提到廣都會城西分局當局長……都是托張老弟的福,很想請你吃頓飯的,可惜本來的手機掉後冇有你的聯絡體例了,實在對不起老弟啊!”
“嗬嗬,這個能不能幫上忙,不好說,前次很幸運。”我說道。
“這不成能,因為顛末我們的細心勘查,現場隻要死者和蘇阿彪的足跡和陳跡,冇有第三者留下的任何線索,除非他是飛出去的!”李之惲斬釘截鐵地說。
我想了想也對,這個但是首要的。因而又開端搖卦。
大師坐定後,李之惲為我作了先容說,這個是小劉,這位是小陳,是廣都會城西分局的民警,然後又將我先容給他們。
不一會,卦成,我看了看卦象,說道:“這個案子不難破,賊人三人,兩明一暗,即兩人在明處,一小我放風。明的兩小我我已經見過,並交過手,放火者的力量較大,身高約175,年紀約三十擺佈。他們從南邊過來,走時也是從原路逃脫。現在還在離這裡約五千米或五裡擺佈,他們住的處所周邊有水,能夠是河邊或水池邊,另有能夠是住在船上。有一人被我踢中大腿,現在應當行動不便,故應重視到病院或診所裡,特彆是右腿有傷的……明天,後天,在大後天前應當能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