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占卜師

第三十四章 迷霧案中案(一)[第1頁/共3頁]

我們邊吃邊聊,李之惲說:“前次在莞城破了阿誰案子後,我獲得了上麵的賞識,提到廣都會城西分局當局長……都是托張老弟的福,很想請你吃頓飯的,可惜本來的手機掉後冇有你的聯絡體例了,實在對不起老弟啊!”

我沉默了一會,說:“還是占卜一下看看吧!”

我簡樸將卦象跟他說了一下,並且猜測他殺的能夠性有點大!李之惲不覺得然,說道:“他為甚麼要他殺?動機分歧適,再說他另有一個女兒,是本年考上大學的。彆的按死者生前的脾氣,說他殺真的除非太陽從西邊出來!”

我想了想也對,這個但是首要的。因而又開端搖卦。

“嗬嗬,這個能不能幫上忙,不好說,前次很幸運。”我說道。

李之惲見我半天不語,問道:“環境如何?”

幸虧辦公室隻要我和李之惲,不受外界滋擾,算是比較平靜的環境了。

“死者暮年仳離,有一個女兒跟他一起餬口,女兒本年高考,考上了省外的一所大學。總的來講,家庭不敷裕。社會乾係還是有點龐大,但經我們調查,跟他有衝突的朋友或乾係人,都冇有作案的時候或動機。”李之惲說道。

本來,李之惲因為在莞城破了一宗入室擄掠強姦案,立了功,上麵有人賞識,很快就晉升到廣都會城西分局當局長。但他到任冇多久,轄區內產生了一起命案,該命案有點古怪,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話說有一個五十多歲名叫何二的中年人,與他的朋友蘇阿彪合股開了一家旅店。因為運營不善,旅店虧損嚴峻。俗話說:買賣好做,朋友難交。合股買賣搞不好的話,連朋友都做不成!而何二和蘇阿彪就是如許,旅店一虧損,衝突就來了。本來,做買賣成與敗都很普通。但是何二與蘇阿彪都不肯虧損,都但願對方伶仃將旅店盤下來。但是兩邊協商未果,就開端吵,乃至大動兵戈。

我想了一下,問道:“死者的家庭背景如何?”

不一會,卦成,我看了看卦象,說道:“這個案子不難破,賊人三人,兩明一暗,即兩人在明處,一小我放風。明的兩小我我已經見過,並交過手,放火者的力量較大,身高約175,年紀約三十擺佈。他們從南邊過來,走時也是從原路逃脫。現在還在離這裡約五千米或五裡擺佈,他們住的處所周邊有水,能夠是河邊或水池邊,另有能夠是住在船上。有一人被我踢中大腿,現在應當行動不便,故應重視到病院或診所裡,特彆是右腿有傷的……明天,後天,在大後天前應當能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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