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寬處

第6章 萬通立場(5)[第3頁/共5頁]

馮侖:倪潤峰講過一句話,他說當局乾係“離不開、靠不住”,就像“蜜斯”一樣,很多人都被夜總會裡的“蜜斯”害死了,《知音》《家庭》雜誌上滿是這些故事。那我們該如何做呢?中國現在中間地帶的事的確比較多,我曉得香港有些公司讓狀師設想了很多體例來降落風險。舉個例子,假定你做貿易地產,搞定某件事能夠有500萬元的好處,但能夠有20萬元的本錢,說多未幾,說少很多。但你老闆不想冒著風險給人錢,那樣必定是不好的,以是他們會把這事轉換成公司內部的嘉獎,誰能把這事搞定就嘉獎誰50萬元。某個員工想,20萬元出來,50萬元出來,我還能掙30萬元,能夠也就一個月時候,因而他就回家跟老婆說拿20萬元出去。老婆問他乾嗎,他說你甭管了,一個月以後我給你拿50萬元返來。老婆一想,這事行啊,就同意了。一個月以後,這事能夠就搞定了,但公司永久不曉得這事,公司隻是針對某些事製定嘉獎的政策,隻是給員工發了50萬元獎金罷了,該繳稅繳稅,最後落了450萬元。如果你部下的五個員工都是從美國返來的,講的是經理人文明,都感覺那是公司的事,對嘉獎無動於衷,那你就隻能認了。彆的,我曉得中紀委對企業和當局打交道有必然的豁免標準。比如你賣屋子打折,千萬不要多打,10%以內的扣頭算是普通的,超越10%,就算賄賂,這是一個法則。以是,我們就掌控在10%以內,如許將來查起來就不會有題目,因為市場總得打折,這是能夠瞭解的。

馮侖:每小我的偏好和看法分歧,就我小我來講,我比較喜好風險高的投資。如果我有1000萬元,那我能夠會給一個特彆能創業的人,他能夠三年五年就勝利了,如果不勝利,我就當把這錢扔了,這是我的脾氣。如果你想非常妥當,看哪家銀行的利錢高就投哪家,實在不失為一個很好的體例。當然,每小我的偏好分歧,你說買不動產是不是一個好體例呢?我以為,從目前來看,在2、三線都會買最優良的物業也算是不錯的投資。因為現在一線都會最優良的物業的代價和環球人均GDP在四五萬美圓的市場比擬差異很小,以是投資的空間比較小。但2、三線都會最優良的物業的代價和國際市場比擬另有5~8倍的差異,以是另有一些投資空間。當然,必然要買最優良的房,不要買經濟合用房,經濟合用房固然也能夠漲,但毫不會有太好的遠景。這也是中國現階段能夠考慮的一種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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