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高利貸[第2頁/共3頁]
“甚麼時候給的?”
陸德祥是民兵,當局按民政部、財務部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七日《關於調劑甲士、構造事情職員、參戰民兵、民工因公捐軀、病故一次撫卹金標準的告訴》,發放了撫卹金。
向梁他們走後,陸美晶娘倆坐在餐廳裡。
但是,這筆錢被楊萍的公公領去了,並把陸德祥的死歸咎在楊萍母女頭上,以為楊萍和陸美晶不該對峙把醉酒的陸德祥喊去救火。
“你咋樣,媽都看著呢,你內心的苦,媽也曉得。不曉得媽哪輩子作孽了,讓你早早就冇了爹,到現在,你爺爺你奶奶還恨我,他們也不認你這個孫女,都是媽把你害了!”
陸美晶說:“媽,人家無能嗎!”
不知算不算同命相憐,向梁非常憐憫陸美晶,而陸美晶也是至心體貼他,讓他這顆受傷的心,感遭到了暖和。
……
陸嬸不滿女兒報喜不報憂,說道:
陸嬸失落地說:
陸嬸將信將疑:
陸嬸說:“你要真冇舉高利貸,媽就放心了。”
陸美晶笑道:“媽,我冇亂來你。”
12歲的陸美晶也喊爸爸起來救火。
本來,大興安嶺“五·六”大火,陸美晶爺爺陸正山分開故鄉,做起建材買賣,厥後落腳在陸美晶地點的這個省會,在建材市場搞批發,經濟前提很好。
針鼻小吃的房費可不便宜,一年6萬,半年3萬,這回張棉生和紅紅液化氣中毒,把陸美晶籌辦出來的下半年房費都糟出來了。
陸美晶內心也很難受,但還是勸母親:
陸美晶說:“媽,你可彆亂想了,這如何能夠!”
楊萍的孃家也不敷裕,她就外出打工,先給一個工程隊做飯,厥後學了技術,進構造食堂做了廚師。
是以,楊萍和陸家人鬨得很僵,成了仇敵,住不下去了,隻得從陸家搬出來,帶著女兒陸美晶回了孃家。
“媽,你給我生命就充足了,我現在不是挺好嗎!”
陸嬸說著,不由落下淚來。
在此次特大叢林火警中喪生211人,燒傷266人,受災住民1萬多戶,哀鴻5萬餘人。
公公婆婆都說陸德祥喝醉了,讓他睡吧,但是,楊萍堅說水火不包涵,滅火大家有責,陸德祥是民兵,不能不去救火。
陸美晶說:“媽,房費我已經給房東了。”
“早就給了,好多天了!”
母親不能事情,母女二人冇了經濟來源,陸美晶隻好停學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