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高利貸[第1頁/共3頁]
陸嬸失落地說:
1987年5月6日,因在清林中利用割灌機違背操縱規程和田野抽菸,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的西林吉、圖強、阿木爾、塔河4個林業局所屬的幾處林場同時起火。
12歲的陸美晶也喊爸爸起來救火。
陸嬸很驚奇,問道:
這件事發後不到三天,陸正山的商店失火,不但把他儲存的建材燒個精光,還殃及好幾家店鋪,被消防隊定性為任務變亂,陸正山被治安拘留十天,罰了款,包賠了其他店鋪喪失,今後買賣一蹶不振。
陸嬸將信將疑:
陸嬸說:“你要真冇舉高利貸,媽就放心了。”
陸美晶父親陸德祥就是在此次大火中,前去救火落空生命。
這時,餐廳裡已經冇有人了,先前兩桌客人早就走了。
提起疇昔的事,陸美晶也很心傷,她怕母親再哭,就說:
陸嬸頓時擦乾眼淚:
“早就給了,好多天了!”
本來,大興安嶺“五·六”大火,陸美晶爺爺陸正山分開故鄉,做起建材買賣,厥後落腳在陸美晶地點的這個省會,在建材市場搞批發,經濟前提很好。
“媽,這些都不是你的錯,我爹是民兵,為了救火捐軀是名譽的,你不喊他,他曉得也會去的。我爺爺奶奶不認我就不認吧,這些年咱娘倆在一起不也挺好嗎。”
陸嬸擔憂起來:
陸美晶笑道:“媽,我冇亂來你。”
但是,這筆錢被楊萍的公公領去了,並把陸德祥的死歸咎在楊萍母女頭上,以為楊萍和陸美晶不該對峙把醉酒的陸德祥喊去救火。
在楊萍和女兒的對峙下,陸德祥拿著鍬,百口人都去救火。
厥後,陸美晶也一小我去看過陸正山一次,但都被陸正山給攆出來了。
陸嬸說:“美晶,老總管把我心說活了,我真想認小向乾兒子!”
陸美晶說:“媽,房費我已經給房東了。”
他想,在他絕望的時候,陸美晶偶然間給了他儲存下去的但願,待他如親人,他真想有陸美晶這個姐姐,如果陸嬸真想認他做乾兒子,他會很情願。
陸嬸不滿女兒報喜不報憂,說道:
“媽,你放心吧,我向朋友借的,冇無益錢。”
陸嬸詰問:“你哪來的錢?”
“看到小向,再想到你,媽節製不住。”
……
大火燒起的當天,因插手同窗集會,醉酒的陸德祥正在家裡睡覺,老婆楊萍聽到有人敲鑼喊救火,她就喊陸德祥起來。
陸嬸說:“甚麼乞貸,我是去要錢。當年國度給你爹的撫卹金,都在他那邊,那些年我要,他說給你奶奶看病花了,現在我就想要回一點兒錢交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