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王

第7章人證[第1頁/共3頁]

“家父歸天後,喪葬用度是我,苟盛和苟不離所出,而繼母帶著苟參離家以後,那些放在父親床頭櫃裡的十多貫錢,卻不見了,不是我繼母拿走的,也不會是彆人。”

胡不為又看著苟參,苟參答覆說:“無憑無據,平常而談,空中樓閣,不敷為信。”

苟盛和苟不離從速叩首:“老爺,小人絕對不敢對縣令不敬啊,我們所言句句失實!”

“不但如此,我母親宅心仁厚,想著我父苟賓當年忠慈賢能,就將疇前積累的梯己錢留了十貫在上房,給苟家兄弟補助家用。”

苟盛憤怒的看了苟參一眼,大聲說:“老爺,小民有話說!”

胡不為冷聲道:“驚擾公堂,莫非看本官不敢用刑?”

胡不為一聽,說:“你隻講清楚不清楚李氏當年做為,其他與本案無關的話,不必再說。”

“這些話,都是我母臨終所言。”

苟德勝說:“大人,事情已過量年,重新提起,實在是有傷感情,這苟參固然是我後母所帶來,但是出世在我苟家,也算是我苟家的人。”

胡不為就點頭,對著苟盛說:“你們這是誣告,但是戲弄本官不懂知識?莫非你家隻要李氏和苟參有手有腳,識得財物,彆人瞧財帛為糞土,會晤錢不伸手?”

苟參又感喟,說:“到底我們十多年的兄弟情分在那邊,彆人不看重這份親情,我苟參飽讀聖賢之書,決然不會做出如許冇有羞臊之事,身為穎水縣縣衙侍曹,傳出去也令縣衙蒙羞。”

河西縣和穎水縣相距不遠,苟德安一會就被帶到了穎水縣衙,苟參一看,這個苟德安本來是個瘦子,滿身肉能夠說是堆積如山,看來曰子過的不錯。

“哦,你且說說。”

苟參說:“回縣令的話,這些年他們都找不到我們母子,現在恰好這個時候就找上門了,機會可謂剛巧的很,這些都不提,就算是如苟盛所言,那麼,他們說我母親從苟家帶走了財帛,可有證據?”

不過,不管苟德勝的證言如何講,對本身無益有利,這場官司本身都不能輸,也輸不起。

苟德勝想了一下說:“老爺……”

苟參一聽,內心一愣,莫非這兩個傢夥真的是有備而來?不曉得他說的證人是誰,如果是真的,這下可有些費事了。

苟德安點頭說:“真是何必鬨成如許呢!”

“冇有!縣令,恰是因為如此,我冇有到河西去找苟家兄弟索要,這實在是一方之言,難於取信於人,部屬身為衙內侍曹,怎可做出這類在理無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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