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議罪銀和樂不思蜀![第1頁/共3頁]
哪怕中間扯皮多一,因為一報酬私,三報酬公的原則。
就連當年的包彼蒼,還一樣中間犯過法呢!
議罪銀,即按照官員犯法情節的輕重,以多少不一的銀子來免除必然的科罰。
你他們故鄉難離,能夠會抗議?
要不是有龍氣補葺體質,就衝他這每天吃偉哥,一夜nnn女的餬口。
這屁麻十官九貪的大明朝,真是夠了!
並且,這筆錢是歸皇上直接辦理的。給皇上創建了一個私家金庫,當然情願給國度用也一樣!
感激龍氣,感激cctv,感激偉哥,感激老天爺啊!
但是,隻要他們的心冇變,遲早還會又貪汙或犯法。
想了想,朱子龍決定,讓錦衣衛,東西廠,女官代表,三個方麵共同出人,鎮守這筆錢的下放內容。
抄家是技術活兒,最關頭是能履行,還不反彈。不然就變成魚尾紋,彈,彈,彈出更上一層樓!
除開海瑞等少量清官,大部分的官員都是鄉紳階層的好處代言人,這個階層是文官個人的根底,他們要保護的首要好處不是國度好處,而是本階層好處。
明太祖朱元璋,當年為了跟文官體製pk,廢了宰相。直接結果就是噁心天子的人,從一個變成了一群!
然後,就殘存天子一小我乾活?
算了,做到這類程度,是我的極限了。
“李常罪大惡極,打入詔獄,抄家問責……”
(自從嘗過眾皇妃和皇後的美好滋味後,我們的盜窟天子朱子龍,現在真是有些樂不思蜀了!)
最後給貪汙掉的錢,必定就少很多了。
朱子龍喜笑容開的同時,又糾結了,百官們交上來的議罪銀子,一共是一千萬兩。
但願,能讓上麵的人少貪汙一吧,唉。
這類出自清朝期間,現在還冇呈現,卻讓朱子龍提早要務實施的規章軌製,是他無法的挑選。
抄誰不抄誰?誰去抄?這些題目會商完。明朝早就掛了!
這些個人能夠會有鬥爭,但是他們實際上都附屬於一個更加龐大的個人。也就是文官個人!
嗬嗬,皇命是做甚麼吃的。上個月抗議大爆炸的人,這個月還不是在獎飾皇上聖命?
很快,在朱子龍的旨意下,官員們開端要麼交出大筆的議罪銀子,當作消罪之用。要麼拿不出規定的錢,就給打入大牢,抄家問責。
再了,朱子龍又不是不給安家費!
(李自成當年衝進都城裡,一共從百官府裡搶出來近億兩白銀,另有各種奇珍奇寶不計其數。看來,朱子龍的罰款之路,還能夠走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