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範冰冰主演)

第4章 序言:那一年(4)[第1頁/共6頁]

李雪蓮:

“老帶領也曉得,平時我不喝酒,給自個兒規定了五條禁令,每年的明天,我倒是要破例外,陪老帶領喝個痛快。”

“老院長,就是一個鄉村婦女,不會有甚麼大事,您老身材要緊,還是從速歸去歇息吧,剩下的事,讓荀院好處理吧。”

“荀院長,你是院長,你不能像董憲法一樣,也貪贓枉法呀。”

李雪蓮:

“荀院長,你要替我做主呀。”

史為民還是比司機有涵養,這類事也不是頭一回遇見,再說,這也是縣長事情的一部分,便止住司機,推車門下車,先抖抖身上的粥,又上去拉車前頭的婦女:

老曹也就信覺得真,開端把荀公理當作本身人。但老曹也有分寸,退下來後,法院的事情,不再插手;隻是餬口上碰到題目,給荀公理打號召。正因為事情上不插手,隻是餬口上撮要求,荀公理感覺老曹是個明白人;而餬口上的要求,花倆錢就能消災。三年下來,荀公理一向把老曹當老帶領供著。每大哥曹生日那天,荀公理便請老曹吃晚餐。酒宴上,開首一句話老是:

“告狀。”

“第一樁,告法院院長荀公理;第二樁,告法院專委董憲法;第三樁,告法官王公道;第四樁,告我丈夫秦玉河;第五樁,還告我自個兒。”

“咱倆剛見麵,我咋就貪贓枉法了?可見是個刁民,滾!”

“查察院。”

李雪蓮本來告的是秦玉河,厥後加上了王公道;是王公道把她的案子判錯了;現在先放下秦玉河和王公道,開端告董憲法。本來她與董憲法無冤無仇,就見過一麵;她求董憲法把案子昭雪,董憲法說這事不該他管;如果事情就此打住也就罷了,但當時在法院門口,兩人越說越多,越說越戧,街上的人越聚越多,董憲法惱了,罵了她一聲“刁民”,又罵了一聲“滾”;恰是這兩句話,把李雪蓮也觸怒了:我有冤來告狀,你開的是官司鋪,咋能罵我是“刁民”,咋能讓我“滾”呢;便超出董憲法找法院院長,狀告秦玉河和王公道之前,先告董憲法。荀公理一下摸不著事情的首尾,問:

“老帶領放心,您的點滴教誨,我都記在內心,這案子我必然好好問,明天向您彙報。”

“公理呀,這案子你好好給我問一問。我給你說過的,當官不與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縣長,不是人乾的活。”

又罵:

“你咋了?”

老曹腳不沾地,被人架到了轎車裡。老曹仍不依,搖下車窗,指著另一輛車邊的荀公理,擺出老帶領的架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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