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範冰冰主演)

第22章 序言:二十年後(13)[第2頁/共6頁]

“這哪兒成呢?你在這兒住了六天院,每天掛吊瓶,病院的好藥,都讓你用光了;醫療費,加上住院費,五千多塊呢。”

“不曉得。”

“又是來告狀的?”

賣驢板腸的:

“曉得他去哪兒了嗎?”

“那我得分開這兒。”

李雪蓮進北京是為了告狀。但在去大會堂告狀之前,先得去東高地農貿市場。隨李雪蓮要賬同時給衛生院進藥的是個三十來歲的小夥子,聽司機喊他的名字,他叫“溫馨”;但他一點也不溫馨,一起上,都在抱怨衛生院和李雪蓮:

“大哥,你中間賣香油的樂小義呢?”

“我病了。”

“北京離這兒近,才二百多裡;我有一個親戚,在北京東高地農貿市場賣香油,你們派小我,跟我去北京拿錢吧。”

賣炒貨的老頭:

“大表姐,彆告狀了,跟我們歸去吧。”

“四千八,我身上冇這麼多呀。”

扛起地上的半扇豬肉,回身去了。李雪蓮俄然發明,此人的背影,跟二十年前在故鄉拐彎鎮集市上殺豬賣肉的老胡有些相像。當年為了讓老胡幫她殺人,她和老胡另有一番牽涉。但老胡麵上仗義,一傳聞讓他殺人,頓時就慫了。李雪蓮不由又感慨一聲。

“我但是傳聞啊。”

李雪蓮從床頭拿過提包,拉開拉鍊,從衣服堆裡找出錢包;翻開錢包,取出大票小票和鋼鏰兒數,一共五百一十六塊八毛錢。院長頓時急了:

院長也感覺李雪蓮說的有事理,便說:

“我可冇工夫跟你在這裡瞎轉磨,我另有好多事呢!”

李雪蓮聽樂小義這麼說,又有些焦急,擔憂她在這裡逗留太久,縣法院的人又來找她,忙說:

“俺故鄉離這兒三千多裡,我的親戚都是貧民,如果是送他錢,有人情願來,讓他送錢,送一趟錢,又搭出來好多盤費,誰情願來呢?”

李雪蓮這纔想起,她之以是來找樂小義,是欠著彆人錢;便將她在牛頭鎮衛生院住院欠賬的事,一五一十給樂小義說了;給過衛生院五百塊,還差四千八。樂小義聽後,倒冇含混,對牛頭鎮衛生院的溫馨說:

又說:

“都是因為你,遲誤了我的大事。”

大夫頓時愣在那邊。愣過,回身就出去了。一刻鐘,這大夫領著病院的院長,進了病房。院長是其中年婦女,胖,燙著捲髮。院長問李雪蓮:

“那你就彆想走。”

“你不想活了?身子虛成這個模樣,咋能出院?”

李雪蓮冇顧上理王公道,轉頭抱怨牛頭鎮衛生院的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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