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範冰冰主演)

第22章 序言:二十年後(13)[第1頁/共6頁]

“一邊待著去,誰欠你的錢,到法院告誰去;我們這是履行公事,懂嗎?”

“帶魚,舟山帶魚啊,清倉措置,十塊五一斤!”

樂小義從帶魚上抬開端,打量喊他的人。打量半天,才認出是李雪蓮。認出李雪蓮,他先吃了一驚。吃驚不是吃驚李雪蓮的到來——本來他在東高地,現在搬到嶽各莊,李雪蓮竟摸了過來——而是吃驚:

李雪蓮:

賣驢板腸的:

賣炒貨的老頭:

十三

又說:

李雪蓮不好奉告他她還要到北京告狀;奉告彆的啟事,又構不成出院的來由;隻好說:

賣肉的:

“咱乾脆彆找了,你還跟我回牛頭鎮吧;我把你交給院長,今後的事兒,你們說去。”

“那咋辦呢?”

“四千八,我身上冇這麼多呀。”

“曉得他去哪兒了嗎?”

“彆走哇,錢的事呢?”

“我冇錢呀。”

“要不我要出院呢。”

“冇有錢,你更不能出院了。”

李雪蓮感覺這聲音有些熟。猛轉頭,見一個攤位前,站著一個穿橡膠皮靴、戴袖套、戴橡膠手套的人,正在用一柄大號螺絲刀,將一坨冰凍的帶魚一條條剔開;此人不是彆人,恰是李雪蓮姨家表弟樂小義。終究找到了樂小義,李雪蓮不由雙腿一軟。本來他真從東高地搬到了嶽各莊,本來他到這裡不磨香油了,開端賣帶魚。李雪蓮站定腳步,喊了一聲:

“從速讓你的親戚來送錢。”

“疇昔在這裡賣香油的樂小義呢?”

“冇看人家哭了?欠人錢,正遇著難處。”

揚起腳,就要踢賣驢板腸的攤子。賣驢板腸的忙繞出攤子,抱住賣肉的:

又說:

又說:

李雪蓮進北京是為了告狀。但在去大會堂告狀之前,先得去東高地農貿市場。隨李雪蓮要賬同時給衛生院進藥的是個三十來歲的小夥子,聽司機喊他的名字,他叫“溫馨”;但他一點也不溫馨,一起上,都在抱怨衛生院和李雪蓮:

忙將帶魚攤交代給中間賣豬大腸的商販照看,摘下橡膠手套,褪下袖套,吃緊忙忙往農貿市場外走去。李雪蓮隻好和牛頭鎮衛生院的溫馨乾等著。恰是這個等,五分鐘以後,王公道帶著法院幾小我到了。幾小我看到李雪蓮,欣喜的程度,像餓了三天的蒼蠅見到了血。幾小我不由分辯,跑上來將李雪蓮團團圍住了。因李雪蓮冇有犯法,他們也不能給李雪蓮戴手銬。王公道固然跑得喘氣,但笑著與李雪蓮說話:

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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