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第61章 苦肉計(9)[第2頁/共7頁]
“厥後那李明另有冇有跟你來往過?”
“首要還是因為2010年那天我上法庭作證,看到你那模樣,感覺你表示得底子就不像是欺騙犯的模樣。我歸去後越想越感覺那案子彷彿有題目,並不是李明說的那麼簡樸。以是我拉黑了他,不想再跟他有任何聯絡了。”
果見其抬高腰背,湊過臉來講:“我倒是感覺你阿誰投資公司製定的那條約條目才傻兮兮的,那一萬塊錢真的太好賺了!”
“擔憂啥呀?”鄧鑫卻非常輕鬆的反問道,“那份條約上固然商定了條約見效後多少日內就劃撥投資款,但是卻並無違背此公商定後的懲罰條目。以是我投不投錢,又何時投錢,即便違約,投資公司也底子就拿我冇體例。”
李明讓鄧鑫為他代簽了條約,上法庭的時候卻又壓根兒不提這份條約,僅僅以被騙股民的身份提起上訴。
說罷,鄧鑫抽回身材,又伸出圓滾滾的胖手來拍了拍裴振亨的肩膀,更加語重心長起來:“大兄弟啊,你要這麼開公司做買賣,不虧損被騙那才奇特了!”
有句話叫做---買賣不成,仁義在。
“十一窖茅台, ” 鄧鑫緩了緩, 喝了口茶潤喉嚨, “兄弟,你曉得茅台酒幾號窖池的最好麼?”
事情產生的時候很鬆散,以是莫非是這中間這個鄧鑫懺悔了,想要借條約欺詐那兩百五十萬?
裴振亨:“……”
頓住話題,鄧鑫忽又衝裴振亨嘿嘿的笑了笑,此時臉上儘流露著販子的奪目和滑頭。
鄧鑫長歎短歎。
就是說,要證明鄧鑫的話,是不是還要證明李明的身份?
“得,那我們明天就到派出所走一趟吧!”
識時務者為豪傑。
有條約不提,那他當初又為何要處心積慮的讓鄧鑫去梧桐投資代他簽條約呢?
不止裴振亨感覺迷霧重重,鄧鑫也是這麼感覺的。
“第三次還是他主動找來,說前次投資被騙,錢款將近不返來了,已經報案。因為之前簽條約的人是我,以是想請我出庭去做個證,說是隻要法院判阿誰投資公司的老闆欺騙罪建立,他就能申請法院強迫履行對方的財產,把投資款拿歸去了。”
“但是名字不一樣啊。”
這個說法還真是人之常情,再普通不過了,竟讓裴振亨無言以對。
人家既然找上門,隻怕將他的秘聞,姓名、住址、家庭成員之類的都摸得一清二楚了,他又能往那裡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