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寵毒後:鬼王,來硬的!

第44章 以錢贖罪(二更)[第1頁/共2頁]

玄袍少年麵露“本來如此”的神采,似在深思,似在考慮此法的利弊。

陳宏會不曉得陳茉與六皇子的事?

壯得很虎一樣的男人,反倒像北燕人。

他們害苦自家mm,他身為長兄冇去抨擊就是仁慈,又怎會去幫害人者。

王郎君搖著扇子,“衛女郎,這話說得不隧道了,你們衛家害得永樂郡主顏麵儘無,逼得人跳湖以保名聲,當時可有顧忌永樂郡主是你家親戚?”

陳葳與父兄分歧,完整感覺西府兩房與陳寧一家全都該死,特彆是陳寧因為這幾年陳安不肯幫衛長命升官忌恨上,陳葳就常罵“狼心狗肺”。

陳蘊不搭手幫手,則是為了孝敬母親。

莫氏生了氣,下了死令,陳安父子真不敢插手。

王郎君自來毒舌,得理不饒人。

“以是不能做主官,隻能擔負從官一職,且今後再無升遷能夠,餘生有功不賞,有過要罰,隻能做從七品縣丞。”

人家是合起夥來坑他們,害她女兒名聲儘毀成了全都城的笑話,莫氏還能仁慈地一泯恩仇,她做不到,特彆是陳蘅被逼得要跳湖他殺時,她隻感覺身為母親的心都碎了。

衛紫蓉見陳蘊不幫手,心下一急,跪在地上:“大表兄,我們到底是親戚……”

莫氏不信。

玄袍少年獵奇隧道:“不怕他再犯?”

陳安的骨子裡有些懼內。

陳蘊上與王、崔、謝三人說過家裡的事,有些事遮諱飾掩,倒不如坦開闊蕩地說出來。

衛紫芙望此玄袍少年,不曉得他是誰?

衛紫蓉道:“大表兄,你的話,大母舅必然會聽的,你與大母舅求討情……”

如果榮國府真應了六皇子的求親,他日又置陳蘅於何地?

王家以書畫雙絕名場天下,祖上曾出過一對父子的“大小書聖”。

莫氏哭著給陳安下了令,不準他再管西府與陳寧的事。

玄袍少年沉吟道:“在大晉,犯了貪墨案還能持續為官?”

“你讓我如何開口?昔日你父親私吞河渠款項,父親在陛上麵前力保,說他不會再犯,可這回收受賄賂,我父親又以何來由討情?”陳蘊吐了口氣,“你且去西府求你的二舅罷,他與你母親皆是柳從祖母所出,豪情最好,幸許他有體例。”

看他的麵貌、長相不像南晉人。

四皇子答道:“能夠用錢贖罪,貪墨十兩,就得用五十兩來贖。衛長命第一次貪了二萬兩,因榮國公討情,將貪墨的銀子上交朝廷,就平調回京做了禮部員外郎。此次是有人彈劾,說他藉著榮國府的名頭在外收受賄賂,收了三回,統共約五千兩銀子,被刑部罰了二萬兩銀子。交了罰銀贖罪,便可持續為官,隻是因是屢犯,降為從七品的縣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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