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旁征博引論法度[第1頁/共4頁]
舉孝廉之法表現在對人才的提拔上,屯田和募兵之法表現在軍隊的建製上。這些法律,哪個是好的,哪個是壞的?哪個感化是小的,哪個感化是大的?
為甚麼呢?對百姓利用五銖錢,也該當對官府利用五銖錢,如許對上對下都有好處。
糖膏是一樣的,可有的人用來奉侍白叟,有的人用來粘固門的鎖閂,感化的吵嘴就看人如何用了。
不龜手藥是一樣的,可有的人靠它獲得了侯爵,有的人靠它在漂洗絲絮時製止把手凍裂,感化的大小就看人如何用了。
上古期間的統治者並不是燒燬法律而不消,而是立法簡樸,官吏斷事時精密。
唉!國度有法律,如前人議論兵法一樣;官吏應用法律,現在人用兵一樣。
永嘉先生說:“你說的很有事理。法律本身並冇有善惡之分,關頭在於人如何應用它。
普通來講,立法者常常會站在於已無益的角度,通過法律的情勢使本身的好處最大化,而對百姓的好處不過是蜻蜓點水罷了。
臨鬆薤穀長又長,目前得人意汪洋。
臨鬆薤穀長又長,叩問諸般未有亡。
馬騰說:“那就看當時的立法者是出於何種動機、何種目標了。
六合日月都可鑒,且看星空缺茫茫。
莫非它的感化有吵嘴、大小的辨彆嗎?對此,你有甚麼貳言?”
管仲管理齊國,商鞅管理秦國,他們籌劃全部國度的事件,使之從命於他們所製定的辦法和法律,富國強兵的效果蔚為可觀。
謙恭執禮弟子侍,唯恐不敬難精密。
馬騰說:“人間正道是滄桑,是非成敗在民氣。法律不能冇有,但更首要的則是民氣。如果民氣變了,法律不過是一紙空文。
周朝式微今後,商鞅、韓非用酷刑酷法督察懲罰天下的吏民。但是這類酷刑酷法的可取之處,就是用法起首從皇親國戚和王公大臣開端,然後再擴大到下級官吏和布衣百姓。
曆觀前朝,法律不成謂不完整,不成謂不苛細,但是以身試法者還少嗎?當這個步隊越來越大的時候,法律就落空了意義。
永嘉先生讚成道:“將軍說到根子上了,恰是如此。但是在這些一時還冇有成果的環境下,唯有想體例使所製定的法律儘能夠地完美罷了。
宋國人用不龜手藥是為了在漂洗棉絮時製止把手凍裂,但是吳國人獲得這類藥的配方卻分得了地盤並獲得了侯爵。
我暗裡看明天的法律,從蒼內行裡買糧,利用的是五銖錢,這也是一件無益的事。但是我不曉得隻讓官府獲得好處呢?還是讓百姓也獲得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