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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合約[第1頁/共7頁]

一份是彭嚮明受聘擔負《三國》劇組音樂副總監的事情條約。

阿誰實在太龐大,你想想光條約都好多份,細提及來極其煩瑣,但歸總來計算,倒也大抵條目清楚。

三份是三首歌的采樣受權條約。

因而倆人直接走人――剛一進了電梯,在集會室裡始終做淡然事外狀的彭嚮明,已經迫不及待地翻開了條約,一邊看,一邊問孔泉,“胖哥?你這一共是給我談下來多少錢?”

以上,還都隻是作品受權題目。

是真的逐字、逐句、逐條的會商。

很快彭嚮明就曉得,經紀人是真的很有效的。

一共四份,彆離是彭嚮明擔負《三國》劇組音樂副總監的事情條約,和《滾滾長江東逝水》、《汗青的天空》和《這一拜》三首歌的受權買斷條約。

他猜,這有能夠是他們公司跟其他那些大牌音樂人合作時的條約草稿,略微點竄一下便能夠出來了――這彷彿能夠乾證,孔泉談的還算不錯。

以上三首歌的旋律受權給電視劇配樂采樣利用,受權費30萬,每首10萬。

弱勢的一方,隻能以讓步求合作。

不是這些事情本身太難瞭解,是分的太細了,他有點被繞胡塗了。

這纔算是完整完成簽約了。

至於歌手能拿到多少,那就是彆人的事情了,他冇資格參與。

接下來,就是極其細分原聲碟發賣分紅。

孔泉嘿嘿地笑著,忙不迭地又阿諛起來。

冇等彭嚮明先容,小白瘦子滿臉堆笑,把本身的名片遞疇昔了,一口一個姐的叫著,“星語姐,你可彆活力啊,咱倆乾的這一行,可不就得掐嘛!現在掐完了,冇事兒了,我早晨請您用飯,給您賠罪您看如何樣?”

每一份條約,都是一份錢。

錢!

而在全部的一張大專輯裡――比及出來,大抵味訂價20或30之類的――彭嚮明僅憑目前的三首歌的詞、曲、編曲和監製,已經一共能夠占到5.1%的分紅:三首歌本身的創作,每首1.5%,作為監製,每首歌又能夠獲得0.2%。

也就是說,這部分是穩穩落袋,完整到手了的――固然編曲還冇給。

受權給電視劇利用,是受權費,但結集出版唱片、上市發賣,就是剝離了電視劇以後純粹的貿易發賣行動,必須給分紅。

還彆說,他竟然把人家的微信號要過來了,倆人就當著彭嚮明的麵,掃碼加了微信――彭嚮明還是有點小目瞪口呆的!

時候很快就到了中午,兩邊臨時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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