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分石色

第十七章 算帳二[第2頁/共3頁]

章狀師聽完皺著眉頭說道:“施先生,依您的說法,你統統的證據也就那張欠條,而你的侄女當時簽的時候不滿18歲,以是這張欠條也就和冇有一樣。因為法律規定,未成年就算是用心欠條不還的,也不究查刑事任務。未成年人庇護法,裡有這條的。施先生恕我冒昧的問句,您之前銀行的存款記錄當中有過100萬嗎?因為我擔憂對方會申請法院調查您在銀行當中實在財產狀況來抗辯,如果冇有過100萬的記錄的話,那樣……。”

再如何說就算這場官司會輸,但是他們也是要付錢的。

“當時是我伯伯把那張欠條放在我爸媽的補償和談上麵,我當時很信賴他以是也就冇有看覺得是補償和談的署名就直接具名。而當時冇有按過指模和第三人在場,更冇有包管人,我是在半個月前剛滿的18歲,那張欠條是在我18歲之前簽的。”

施浩明一家一聽頓時滿頭大汗,本身哪會有100萬啊,要有100萬的話,還用去騙那賤丫頭的錢嗎?“這個,章狀師你必然要救救我啊,我不想下獄啊。”施琳琳尖叫著:“憑甚麼,憑甚麼要我們下獄。”

早曉得就還是直接搬到彆的省,現在悔怨也晚了。

本來覺得這賤丫頭從小外向,春秋小甚麼事都不懂以是就策畫著把錢騙過來,本身就搬到彆的省去過著好日子,也不怕她來鬨,誰曉得就在要搬走的前一天她跑來要錢的時候被婷婷推下樓後成植物人。這下就更如他們的意了。

“你放心,我既然是你的狀師當然會幫你的,剛纔在電話裡說的不是很清楚,現在我有些題目問下你,你答覆我就好了。”

這時施俊也開口道:“明天的時候我也已經和朋友打過號召了,這件事很簡樸的,最多一個禮拜包管能把你的錢拿返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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