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彆試探哥的扯淡水平[第1頁/共4頁]
“我也叨教對方二辯……”
一個兩漢魏晉南北朝的文人,寫了一本書,被彆人謄寫,隻要借走就能抄。賣書的人也向來隻考慮紙張筆墨和謄寫的野生本錢,不會考慮版稅支出。同期間的歐洲神甫或者中東阿HONG傳播經文、翻譯活動,也是一樣。
他一咬牙,決定鋌而走險一條道走到黑。
至於中國當代的潤格、潤筆,那更不是稿費了,那是求‘畫作、墨寶’時對製作書畫原件的勞動的酬謝。換言之,買方給了錢,並不是要‘著作權’隻是要這件‘真跡’本身——明天去蘇富比拍賣行買名畫的人,動輒掏幾千萬美圓,莫非他們看中的是畫作的‘著作權’不成?當然不是!他們看上的是畫的原作的物權統統權!
這個鐵律,是新傳院這邊教誨教員在賽前幾次灌輸給他們的。
因為他們連“即便證明對方答錯了,也於事無補”的機遇都撈不到。
他深吸一口氣,在主持人梁教員宣佈互換髮問方後,立即開端了本身的鋒利反擊。
可惜,劉瑾惠和盧峰立即就要絕望了。
但因為是對方主動發問,他也不得不答覆。
但馮見雄這麼一改,卻戰役力爆棚,很有大噴子的挑釁感。
搞傳媒的人,善於究竟判定。
如果是在自在辯論環節的話,他是絕對不會耍這類小辯論技能的。
總的來講,是因為在那些期間,完成知識傳播這項辦事的全過程中,‘創作’並不是最稀缺的一環,把一本書變成一萬本,複製的本錢比創作高很多,以是創作本錢被人忽視了。隻要畢昇和古登堡以後,印刷術讓複製本錢大幅降落,乃至於創作變成了知識傳播過程中相對最稀缺的一環,人類的法律才發明出了‘著作權’和‘版稅’這些觀點,以促進創作。
他手上的問答大綱,底子構造不起前後照應的節拍,隻能是每個題目各自為戰。
馮見雄連比賽結果這類外相,都不想輸給對方。他就是這麼霸道。
以是,綜上所述,對方辯友試圖舉的反例恰好是一派胡言。他們連‘稿費’是一種和出版物的複製、發賣捆綁起來的酬謝這個根基觀點都不清楚。”
現在研討文藝答覆史的很多史料也提到,早在古登堡發明西方近代印刷術之前,佛羅倫薩的美第奇家屬領主,就有給諸如波提切利等為主的藝術家文集/畫集以稿費。對於這兩種‘稿費’的存在,你又作何解釋?這不是較著和你剛纔的結論相反麼?”
“開打趣,真覺得你們搞傳媒的,見地博識,便能夠打例子戰了?哥比你們多了15年見地,後代逼乎上矯飾見地的人見很多了,你們算哪根蔥?另有一大堆‘知識付費’自媒體的狂轟濫炸,馬路上拉條狗都能大談特談《將來簡史》、《人類簡史》。一群連百度百科和百度曉得都冇用過的人,跟哥打見地戰?這不是找死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