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調局異聞錄

第6章 三叔的故事(2)[第1頁/共2頁]

最後縣長、縣委書記帶著縣公安局長趕到。看著滿車站姓沈的人越來越多,最後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局勢停歇。

俄然汽車上麵傳來“嘭”的一聲,三叔就感到汽車向右邊一偏。司機猛打方向盤,“媽的,都抓穩了,爆胎了!”慌亂中司機踩錯了刹車。失控的汽車向站台的方向撞去。當時新三嬸已經嚇傻了,忘了躲閃,被汽車擠到了站台後的牆上。

又過了兩個月,三叔在軍隊上請了假,要帶新三嬸去市裡的大病院作孕期查抄。當三叔坐的長途汽車進站時(當時的長途汽車開得緩慢,司機的人為和趟次掛鉤),就瞥見了新三嬸已經站在站台前。

當世人七手八腳地將新三嬸抬上車送往病院時,她還成心識,緊緊抓住三叔的手喊著三叔的名字。半路途中,新三嬸停止了呼吸,她留的最後一句話是:“援朝,彆走,我驚駭……”

公安局的措置成果是我爺爺因違背治安條例,被拘留十五天(考慮到白叟的身材前提,由我親爹帶他受罰,實在就是每天到拘留所裡簽個名)。放火燒長途車站的凶手冇有找到(冇人敢指認我爺爺),喪失由車站本身措置。車站補償三叔二十萬。因為三叔是軍職武警乾部,處所當局冇有懲罰權力,隻能將事件通報給三叔地點的武警駐軍。

比及如許的成果,三叔本身都不敢信賴。這個懲罰看起來挺短長,可細心品品也就那麼回事。收回正營職任命,三叔本來就不是營長。打消軍事學院學習資格,那就更成心機了,三叔向來冇有主動申請過要去學習,再說了,學院每年都招生,本年去不了,過幾年再去嘛。

三叔當時已經氣瘋了,返回到長途車站,把阿誰肇事司機打了個半死。還感覺氣出不來,找了個鐵棍子,將車站內停的幾輛車砸了。車站的事情職員看著我三叔連砸了四五輛車都不敢上前製止。未幾時,我爺爺獲得了動靜,帶著沈氏宗族的人馬到了,他白叟家做得更絕,一把火將車站點了,

一個月後,軍隊下達了對三叔的懲罰決定:沈援朝同道記大過一次,收回晉升沈援朝同道正營職乾部的任命,並打消其進入軍事學院學習的資格。

略微有點殺傷力的是記大過那一條。按照軍隊懲罰條例規定,一年以內,累計兩次大過者,將主動消弭軍職退伍回家。話說返來,兩次大過――哪有那麼輕易?

三叔本來都打好承擔籌辦走人了,老產業局給定性是沈援朝毆打了無辜司機(那孫子是不是無辜見仁見智),砸毀了四輛長途公交汽車,放火燒了長途車站(這罪名落三叔頭上了,歸正一筆寫不出兩個沈字,何況還是父子倆)。就算有新三嬸慘死的後果,但這些罪名彆說提早退伍了,都夠進軍事法院的門檻了。現在能有如許的結局,真是阿彌陀佛,先人保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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