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趕屍[第2頁/共3頁]
一比及監斬官分開法場,紅衣老司即行法事唸咒語,助手幫手將被斬的客籍死囚身首縫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將辰砂(最好的硃砂)置於死者的腦門心、背膛心、胸膛心窩、擺佈手板心、腳掌心等七處,每處以一道神符壓住,再用五色布條綁緊。相傳,此七處是七竅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房間中是異味撲鼻,冇具屍身,都是用砒霜,蠟成了殭屍。這裡非常偏僻,趕屍匠呢,半年來一次,就把屍身取走,這屍館本來的看管人職責就是,
普通臨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支屬和同親乃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會湊一些銀子給他們請來的老司(常例是各著青衣和紅衣的兩位),買好一應物品。行刑當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幫手的人都要在法場外等待。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頭落地。
隨後就帶愛民進了正屋,看到幾口黑棺材,那都是死人旅店的床鋪,這些年不曉得轉過多少人了,棺前有個木製排位寫著死者的名字。
話還冇有說完就聽到,棺材裡一陣響動,這裡冷風襲人。一陣陰風颳過,我和愛民因為想節流電以是點的蠟燭。
清朝有“秋決”的常例,各州府縣衙門每年秋分時節都會奉刑部的批文處決死牢中的死囚。本地的死囚處決後自有其家眷收屍安葬,而欲將被處決的客籍死囚則需搬運回故裡,凡是一具屍首需求請四人抬運,破鈔較大,而請老司趕屍返鄉則相對用度少,並且能夠包管半途不腐不臭,因為被抬之屍一天今後便能夠腐臭。
若不是有鬼邪魑魅,就是有妖邪藏納啊!我給愛民表示色彩,可胖被嚇蒙了,我冇有管他拿著刀就把內裡幾口棺材全數翻開看是否是此中有變!
我隨掉隊屋,我就趕緊摁住了他的手,瞥見出了靈位另有一張黃黃的紙符,我舉起油燈就去望那紙符。
套在屍身腳上因為有硃砂能壓抑這屍身活動,以是稱絆腳繩。這時瘦子才放心和我分開了正堂。
給我說了一個,請字,就一腳踹開了門,跨步就進了房間了,愛民剛一出來,轉頭一看門板四周就立著個直挺挺的死人。
這也是死人旅店內裡獨一給活人籌辦的處所了,愛民一天冇有歇息了,八不得把找個處所就是舒舒暢服的睡一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