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

第21章 審分覽第五(2)[第1頁/共5頁]

田駢以道術說齊,齊王應之曰:“寡人統統者,齊國也,願聞齊國之政。”田駢對曰:“臣之言,無政而能夠得政。譬之若林木,無材而能夠得材。願王之自取齊國之政也。”駢猶淺言之也,博言之,豈獨齊國之政哉?竄改應來而皆有章,因性任物而莫不宜當,彭祖以壽,三代以昌,五帝以昭,神農以鴻。

人主自智而愚人,自巧而拙人,若此。則呆笨者請矣,巧智者詔矣。詔多則請者愈多矣,請者愈多,且無不請也。主雖巧智,未無不知也。以未無不知,應無不請,其道固窮。為人主而數窮於其下,將何故君人乎?窮而不知其窮,其患又將反以自多,是之謂重塞之主,無存國矣。故有道之主,因此不為,責而不詔,去想去意,靜虛以待,不伐之言,不奪之事,督名審實,官使自司,以不知為道,以柰何為實。堯曰:“如何而為及日月之所燭?”舜曰:“如何而服四荒以外?”禹曰:如何而治青北,化九陽、奇特之所際?

七曰:聽大世人議以治國,國危無日矣。何故知其然也?老耽貴柔,孔子貴仁,墨翟貴廉,關尹貴清,子列子貴虛,陳駢貴齊,陽生貴己,孫臏貴勢,王廖貴先,兒良貴後。有金鼓,以是一耳也;同法律,以是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以是一眾也;勇者不得先,懼者不得後,以是一力也。故一則治,異則亂;一則安,異則危;夫能齊萬分歧,愚智工拙皆極力竭能,如出乎一穴者,其唯賢人矣乎!無術之智,不教之能,而恃強速貫習,不敷以成也。

五曰:明君者,非遍見萬物也,明於人主之所執也。有術之主者,非一自行之也,知百官之要也。知百官之要,故事省而國治也。明於人主之所執,故權專而奸止。奸止則說者不來,而情諭矣。情者不飾,而究竟見矣。此謂之至治。至治之世,其民不好空言虛辭,不好淫學流說。賢不肖各反其質,行其情,不雕其素,蒙厚樸素,以事其上。若此則工拙愚智勇懼可得以故易官,易官則各當其任矣。故有職者安其職,不聽其議;無職者責實在,以驗其辭。此二者審,則無用之言不入於朝矣。君服性命之情,去愛惡之心,用虛有為本,以聽有效之言,謂之朝。凡朝也者,相與召理義也,相與植法例也。上服性命之情,則理義之士至矣,法例之用植矣,枉辟邪撓之人退矣,貪得偽詐之曹遠矣。故治天下之要,存乎除奸;除奸之要,存乎治官;治官之要,存乎治道;治道之要,存乎知性命。故子華子曰:“厚而不博,敬守一事,正性是喜。大眾不周,而務成一能。儘能既成,四夷乃平。唯彼天符,不周而周。此神農之以是長,而堯舜之以是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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