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

正信希有分第六[第2頁/共3頁]

持戒修福: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很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筏是用竹子或木頭作成的小舟,以比方佛法能將吾人從存亡的此岸渡至涅槃此岸。佛經中常以「筏喻法」來講明修道者對於佛所說的統統便利法門,隻可視為渡筏,一登此岸,即應放下,不該再拘泥固執。

「根」,有發展之義。善根便是可生眾善之根。若依相宗而言,無「貪、瞋、癡」三毒,即為善根。若依本經,則「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乃是萬善之根。

須菩須又問道:「佛陀!後代的很多眾生,聽聞您本日所說的奧妙言說、章句,能不能是以而生實信之心?」

【註釋】

專指「修行要無修,證悟要無證,佈施要無相,度生要無我」的真諦。

《大集經》中雲,有五個五百歲。此「後五百歲」,即指第五個「五百歲」。從佛陀涅槃以後算起:第一個五百年,特徵是「擺脫堅毅」,便是證悟擺脫的人多;第二個五百年,特徵是「禪定堅毅」,便是當真修行的人多;第三個五百年,特徵是「多聞堅毅」,多聞的人多,真修真學的人少;第四個五百年,特徵是「塔寺堅毅」,便是塔寺很多;第五個五百年,特徵是「鬥諍堅毅」,便是是非紛諍非常多。

法相、不法相:

善根:

是以,如來常說:「你們諸位比丘該當曉得,我所說的佛法,就如同那渡人到岸的舟楫,達到此岸以後,即應棄舟登岸,不成揹負不捨。以是,未悟道時,須依法修持,悟道後就不該固執於法,至於那偏執於不法的妄心,更是該當捨去。」

淨信: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3、4、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故故?是諸眾生無複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冇法相,亦無不法相*。

「這是甚麼事理呢?是因為這些善根眾生,不再妄執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的對待彆離,不會固執有為的生滅法相,也不會固執有為的空寂法相。也冇有不是諸法的執相。如此則心無所住,而修無相之行,故獲功德泛博。

持戒是持守戒律,修福則指佈施功德。普通說來,在家眾以佈施修福為主。佛教製定戒律,悲觀的意義在防非止惡,主動的意義則在自度度人,成績菩提道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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