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

正信希有分第六[第1頁/共3頁]

法相、不法相:

筏喻:

【註釋】

佛陀答覆須菩提說:「不要如許思疑;在我滅度後的第五個五百年,如有持守戒律、廣修福德的人,能從這些言說章句,體悟無住的實相般若妙義,而生出可貴的實在信心。該當曉得這些人,不止曾經於一佛、二佛、3、4、五佛所蒔植諸善根,實在他們已於多生劫來,奉事諸佛,種諸善根,現世聞說大乘無住的般若真諦,乃至隻是一念之間生起清淨信心的人,須菩提!如來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見的,這些善根眾生,是會獲得無窮福德的。

淨信:

第一與第二個五百年合起來是「正法期間」,一千年;第三與第四個五百年合起來是「像法期間」,一千年;第五個五百年又叫「末法初期」,也就是我們二十世紀所處的期間,距佛涅槃有二千年,是屬於「末法期間」一萬年中的最後五百年。

是以,如來常說:「你們諸位比丘該當曉得,我所說的佛法,就如同那渡人到岸的舟楫,達到此岸以後,即應棄舟登岸,不成揹負不捨。以是,未悟道時,須依法修持,悟道後就不該固執於法,至於那偏執於不法的妄心,更是該當捨去。」

專指「修行要無修,證悟要無證,佈施要無相,度生要無我」的真諦。

言說章句:

「法相」,凡是指執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諸法為實有,是一種「有病」;「不法相」,指固執諸法皆空,是一種「空病」。但在此處「法相」則專指固執般若波羅蜜法為實有穩定的有為法,也是屬於一種「有病」;「不法相」專指外道固執諸法皆無、涅槃亦無的「斷滅空見」。

信:

【譯文】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3、4、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故故?是諸眾生無複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冇法相,亦無不法相*。

後五百歲:

必須具有信實、信德、信能三前提。

《大集經》中雲,有五個五百歲。此「後五百歲」,即指第五個「五百歲」。從佛陀涅槃以後算起:第一個五百年,特徵是「擺脫堅毅」,便是證悟擺脫的人多;第二個五百年,特徵是「禪定堅毅」,便是當真修行的人多;第三個五百年,特徵是「多聞堅毅」,多聞的人多,真修真學的人少;第四個五百年,特徵是「塔寺堅毅」,便是塔寺很多;第五個五百年,特徵是「鬥諍堅毅」,便是是非紛諍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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