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皇戚

第三十六章 臣不討賊非臣 子不複仇非子[第1頁/共3頁]

曹節聽後又是痛苦不已,大嚎道:“陛下,此子殺我大漢重臣,怎可如此輕懲?”他但願憑這熟諳手腕竄改劉宏情意,但是事與願違,劉宏聽了伏完之言,心中已對曹節有所不滿,深有恨意,底子不聽其言。

未幾,一黑袍小吏上前,與羊陟施禮後言道:“明府,昨日吾四周訪問,潘俊家四周鄉鄰皆言聽聞有人大喊‘伏子全一豚犬耳也’。”

“卿莫哭了,此事還需查清才行,但檀奴殺人不容辯論,令河南尹馬上查清此事。若真為檀奴複仇而殺,再做他議。”劉宏點頭決定,不做他論。

“諾。”伏完聽後心中一喜,隨即退下,天子此言,已是瞭然,伏泉真是複仇而殺曹破石便有法可救也。

官署大堂裡,曹節所指派的告劾人已在堂前,伏泉望之,心中詫異,因為其乃熟人,恰是那日從河南尹官署裡撈走綁架他的人。“告劾”是漢朝訴訟不成貧乏的部分,亦是開端,一詞有兩層意義。自訴告密曰“告”,即如後代由被告直接向司法構造提告狀訟;公訴曰“劾”,是指由監察官吏和行政官吏備案究查,漢朝的監察官吏都有“查舉不法”,“舉劾”犯法的職責。

河南尹官署,天子明旨已經收回,接到朝廷號令的羊陟備案後,便當即審案。漢朝審案是有一套的司法法度,這多虧於法家之功,畢竟西漢初,秦末戰亂遺存下來的百家還很昌隆,並未是厥後武帝時候免除百家獨尊儒術的景象,聞名的張蒼、賈誼、晁錯等人皆是法家出身。

堂前溫馨,但有人卻不能溫馨,趙操未想身邊的伏泉嘴角如此聰明,三言兩語便把此事說成為其代朝廷斬殺逆賊,這還得了?想到本身來時所得曹節親信之言,曉得必必要讓伏泉贖罪,未加思考便道:“豎子休得放肆,曹將軍辱汝伯父,乃汝一口之言,那個可證?更論曹將軍乃大漢重臣,豈會辱及陛下,汝要再逞口舌之利。”

羊陟立即回道:“未錯矣,然汝父見辱,此乃情麵所恥。可若為孝子,需知忿必慮難,動不累親,汝今背親逞怒,白日殺人,赦若非義,刑若不忍,將如之何?”羊陟當然不能說伏泉報仇是對的,固然這是現在社會的民風使然,遍及存在對複仇者的憐憫和支撐,但此事已得劉宏正視,羊陟隻知劉宏要徹查,不知其成心保全伏泉,是以審判接照《漢律》而審,違法犯法必究,以顯其清正之名。

“既如此,昨日之事已有法曹差役四周尋訪,便聽其訴說。”羊陟亦不想多做膠葛,直接喊了調查之人前來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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