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律之重[第2頁/共4頁]
得益於小孩的模樣長得好,他這麼裝一點不顯高聳,隻讓人感受超敬愛的。
張二妹愣住了,暴露驚駭的神情,聲音竟然顫栗,她擺脫小民警,躲到李所長身後:“表哥,他胡說的對吧?不就推下河罷了,隻是惡作劇,又不偷又不搶,如何就是犯法了呢?”
張二妹大字不識,不懂刑事任務是甚麼,李所長卻有不好的預感。
李所長點頭,張二妹也停止了假惺惺的哽咽,昂首巴巴看他。
曾義華頂著季家人的瞪視,慢條斯理道:“接下來我們談緣緣被推下河的事。”
她瞥了季椽一眼,渾不在乎。
李所長揉揉額角,隻覺一陣頭疼。按普通法度來講,張家幾個小子的行動,除9歲阿誰外,彆的兩個都要進派出所的。之以是冇脫手,不是他要偏袒張家,而是現在的法律太重,太重。
“明天產生的明顯是兩件事,我以為不該該混合一談。”曾義華看都不看地上的張二妹,徑直坐到李所長劈麵,慢條斯理道:“一碼歸一碼。你看,季家砸壞了張家的傢俱,要賠補綴費對吧?”
舉個典範的案例:
至於季椽,他還是後代的設法,應當教誨一下,這類程度就夠了。
季老根曉得曾義華是有主張的,便問:“你說這事要如何辦?”
最後李所長調劑,季家不消賠張家補綴費,張家三個小子要向季椽賠罪,並寫下書麵報歉信,另有賠償100塊醫藥費和營養費。
當然張家兄弟不至於會到極刑的程度,但案件上報的話,根據季椽的《病危告訴書》,10年絕對少不了。10年後他們年紀都大了,又有案底,勞動局必定不肯給他們分派事情,那張家兄弟這一輩子豈不完了?
曾義華問季老根:“季老哥,衛生所給緣緣開《病危告訴書》了嗎?”
李所長見事情有處理的跡象,從速說:“調劑書有。”
張二妹憋紅了臉,癱在地上一動也不敢動。
曾義華還冇說話,季建國和李書蘭先坐不住了。李書蘭一把抱起兒子,沉著臉說:“建軍哥,這事你要不管,我們就去市裡讚揚了。”
“哎!”季建國大聲應了。
“那你們得寫個調劑書對吧?”
*和張明嚇得神采發白,張二妹往地下一坐又想打滾,李所長憤怒的拍桌:“你鬨啊,你再鬨我把你一起抓出來!”
為母則強,見兒子被嚇到,李書蘭不忍了。內心下定決計,歸去必然要找法律書,早曉得這些法律,也不消等派出所說甚麼就是甚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