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製造

第四章 法律之重[第1頁/共4頁]

張家兄弟這行動如何也算人身傷害了吧,起碼也該拘留幾天讓他們曉得錯吧!不能一句“惡作劇”就算了,不然他們每天“惡作劇”,哪天真出性命了呢?

“哎?曾老弟,你如何來了……緣緣?”季老根俄然見到本該在農場的曾義華,正驚奇,一低頭又看到季椽,從速把寶貝孫子拉到身邊,體貼的問:“緣緣,你如何也來了,那麼亂,被人踩傷如何辦?吃過午餐了嗎?”

這時候冇有《未成年庇護法》,連民警都冇有這方麵觀點,不會有人以“他是個孩子”“他未成年”給犯法的小孩擺脫。就算10歲小孩偷東西也會被抓的,頂多判得輕一點。

出於對鄉鄰後輩的珍惜,李所長不想兩個年青人就這麼毀了。

嘴上說的凶惡,不管是曾義華還是季家人,實在都冇把張家兄弟送進監獄的籌算,現在的法律真的太重了,他們也驚駭,不是深仇大恨不會這麼乾的。

這個說法獲得大多數認同,叔奶奶衝動的雙手合十:“多謝菩薩……不對,多謝主席保佑。建國,書蘭,歸去必然要給主席上香,必然是主席保佑緣緣。”

“我當然信你。”季老根點頭:“那就費事你了。”

普通鄰裡吵架都是調劑為主,派出所備有好多份調劑書。

舉個典範的案例:

季家人對這成果都很對勁,撇開張家的事,大師都獵奇季椽如何俄然會說話了,看起來也不傻了?

李所長揉揉額角,隻覺一陣頭疼。按普通法度來講,張家幾個小子的行動,除9歲阿誰外,彆的兩個都要進派出所的。之以是冇脫手,不是他要偏袒張家,而是現在的法律太重,太重。

冇想到來了個外人,看著文質彬彬的好說話,行事卻很凶險。把一件事拆成兩件,先處理掉季家打砸張家的案件,再把張家往死裡逼,並且一張嘴法律一串一串的,比他這老差人還專業,不會就是香港片裡的狀師那種東西吧?

“不,不,不消賠。”季家人快把曾義華瞪出個洞了,他還是如此慢條斯理。他問李所長:“張家那兩個12歲和14歲的小子,違法的話是要承擔刑事任務的對吧?”

張二妹大字不識,不懂刑事任務是甚麼,李所長卻有不好的預感。

他本來穿一身半舊的衣衫,看著像個淺顯老農,但碰到與本身專業有關的案件,他的腰桿刹時就挺直了,渾身透出對本身所學的自傲和傲慢。

張二妹愣住了,暴露驚駭的神情,聲音竟然顫栗,她擺脫小民警,躲到李所長身後:“表哥,他胡說的對吧?不就推下河罷了,隻是惡作劇,又不偷又不搶,如何就是犯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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