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筆記

第030章 疑點[第1頁/共3頁]

唉,或許此案就是如此吧,前後充滿著衝突,或許凶手、也或許是張慶早想好了統統。

唉,衝突啊。

換一句話說,如果兩人早早的打算好了,一符合情公道,在鄭筱冉的共同下,張慶綁了她,然後托舉起,吊頸也不是難事,在兩三分鐘內能夠搞定。

張慶的人設是一點。

張慶呢,他不必然曉得鄭筱冉出軌一事,但他愛鄭筱冉,信賴不會同意,但也會同意,因而同意了,這也算為鄭筱冉完成一個小小得心願,一次臨死之際的四角遊戲。

鄭筱冉有讓綁過的陳跡,並且致死也冇抵擋,這一點很奇特,也最為詭異,但是張慶與鄭筱冉有籌議在先呢?

第四點,那就是案發明場。

鄭筱冉的人設也是一點。

在案發明場,我們冇有發明可疑的線索,也冇有發明彆的足跡,這或許也是高超之處,與布條上的指紋一個事理。

當我們判定此案屬於高智商犯法時,以為現場找不到指紋、足跡等屬於公道征象,可細想一下,指紋能夠不留,但腳戴上腳套也會留有陳跡。

但統統太完美了,完美到讓人不成置信,我又在想,統統不過期是猜想罷了,凶手或許另有其人。

此時聽周安說了一個能夠性,很多能夠性迎刃而解,可又冇法控告張慶就是殺人凶手,因為在鄭筱冉死時,遵循他與和徒弟的說法,他正在路上呢,冇有作案時候。

如果說凶手就是張慶,那他早早的來了,必然在現場留下了很多足跡,哪怕戴有腳套也會有陳跡。

“不曉得,如果凶手不是張慶,那我們就冇法去解釋殺人伎倆。如果張慶是凶手,那我們又冇法瞭解他為甚麼能夠提早去了小板屋殺人。”周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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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時候,一個時差的題目,假定凶手就是張慶,那他如何讓一個素不瞭解的司機為他作證呢?”周安沉聲道。

她是一個通靈遊戲愛好者,以是她死於四角遊戲種,很多人會想到是鬼殺人,外加上如此撲朔迷離的說法,會加強這一說法。

這麼一來,張慶的此舉有混合視聽的懷疑,二度留下足跡,混肴之前的足跡,在彆人而言,他的行動很普通,不會去思疑甚麼。

從徐傑、吳超、周曉曉的供詞來講,指出了共同的一點,張慶有瘋了似的在現場走動過,揚言要鬼出來之類。

我長舒了一口氣,周安說的對啊。

究竟甚麼,目前冇有人曉得,但我卻對張慶的思疑越來越大了,幾近認定他就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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